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莆政办〔2025〕21号
来源:市府办 时间:2025-08-13 11:06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莆田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衔接好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和市政府行政立法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制定项目
  《莆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起草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进度安排:起草单位组织起草和论证,于2025年8月前将法规草案(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二、调研项目
  (一)《莆田市工艺美术保护传承条例》
  起草单位:市文旅局
  进度安排:起草单位组织调研和起草评估,于2025年8月底前向市司法局提交起草调研报告或立法评估报告,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二)《莆田市医养陪护人员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进度安排:起草单位组织调研和起草评估,于2025年10月底前向市司法局提交起草调研报告或立法评估报告,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三)《莆田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起草单位:市妇儿工委
  进度安排:起草单位组织调研和起草评估,于2025年10月底前向市司法局提交起草调研报告或立法评估报告,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四)《莆田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
  进度安排:起草单位组织调研和起草评估,于2025年10月底前向市司法局提交起草调研报告或立法评估报告,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引领,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全市产业升级、民生保障重点任务,确保立法内容精准对接经济社会改革发展需求,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二)凝聚协同合力,提升立法质效。起草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流程〉〈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莆常办〔2023〕40号),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细化任务,明确各阶段责任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在立法调研、草案起草、论证修改等环节形成工作合力。市司法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和统筹协调力度,密切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沟通和衔接,确保立法流程顺畅,共同推动立法计划高效落地。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民主实践。今年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为契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要聚焦数字经济发展、医养服务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社会关切问题,深入开展立法论证。要深化政府立法审查研究,增强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法规规章既严谨规范,又贴合我市发展节奏,切实将立法成果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