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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现将莆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2024年度市本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2023年度市本级共收缴易地建设费585232元,暂未用于易地建设人员掩蔽工程;
2024年度市本级共收缴易地建设费655344元,暂未用于易地建设人员掩蔽工程。
莆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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