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理结果 | 处罚时间 | 备注 |
| 1 | 莆农(种子)罚 〔2025〕2号 |
莆田市荔城区农蔬种子店 | 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未按规定备案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参照《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闽农规〔2022〕7号)序号26之基准 | 本机关在责令当事人停止和改正以上违法行为的同时,作出以下处罚: 一、处2000元罚款。 |
2025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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