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文件要求,不断发展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推动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补助资金88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出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请按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6号)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
|
项目名称 |
高素质农民培育 |
|||||
|
单位预算编码 |
401015-莆田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补助区域 |
市本级 |
|||
|
资金情况 |
资金总额: |
88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88万元 |
|||||
|
其他资金 |
|
|||||
|
总体 目标 |
培训高素质农民229人(含专题班51人)。 |
|||||
|
绩效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区域目标值 |
|
|
产出
|
数量 指标 |
培训人数 |
市本级培训人数(人) |
229(含专题班51人) |
||
|
质量 指标 |
培训学员合格率 |
参加培训人员完成培训内容、能力得到提升,并顺利完成结业 |
≥90% |
|||
|
成本 指标 |
培训费用 |
高素质农民培训费用 (万元) |
88 |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培训人数 |
新增培训人数(人) |
229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 度指标 |
参训学员满意度 |
参训学员满意度 |
≥90% |
||
|
参训学员参评率 |
参训学员参评率 |
≥90%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