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秀屿区印发《关于运用“一事一议”做好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部分群众因特殊客观因素难以纳入低保的痛点,通过明确适用情形、规范执行流程、强化工作要求,让低保政策更具温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兜全兜牢”。
据了解,在以往低保认定中,部分生活困难的群众因安置房产权、同期建房、车辆持有等特殊情况,不符合常规审核标准,导致救助“卡壳”。聚焦这类“特殊个案”,《通知》首次明确七类可适用“一事一议”的情形,覆盖群众关切的住房、财产、家庭关系等问题。为确保“一事一议”规范落地,《通知》明确了“调查核实—综合评判—集体研究”的闭环执行程序。镇(街道)包村工作队在低保调查中发现特殊情形后,由包村领导或民政分管领导牵头,联合包村干部、民政办人员,结合平台查询数据、公示结果开展研判,复杂情况可再次入户或召集村(居)干部、村民代表会商,最终提出初审意见,15日内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认,既保障决策严谨性,又提升救助效率。
《通知》特别要求各镇(街道)主动排查因不动产、资金流水、刚性支出等特殊情况被“挡在低保外”的困难群众,杜绝“疑似从有”“简单高估”“一票否决”等一刀切做法。同时,通过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基层主动担当,对通过“一事一议”纳入保障的对象,每半年开展一次入户复核,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据介绍,“一事一议”不是突破政策,而是让政策更贴合群众需求。此次机制创新,是该区开展“救在莆田 屿你同在”活动的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灵活施策,让低保兜底保障既守住政策底线,又充满民生温度,切实防范因基本生活无保障引发的社会问题,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与安全感。(全媒体记者 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