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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木兰集团重组整合有关企业股权接收管理的批复

莆国资产权〔2023〕58号
来源:市国资委 时间:2023-08-0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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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木兰集团重组整合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莆田市国投集团重组整合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你们《关于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接收管理的请示》(莆木兰筹组〔2023〕4号)悉。鉴于市木兰集团正在筹建,为推进企业重组整合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发〔2023〕7号)精神,经委党委会研究,现就有关企业及股权接收管理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原市国投集团权属内的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市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仙游抽水蓄能有限公司5%股权和莆田市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等整体划转给莆田市木兰集团重组整合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接收管理,由其实施全面监管。

  二、市木兰集团组建后,上述2家企业成建制并入,成为市木兰集团的重要二级企业;上述2支股权并入由市木兰集团或所属企业持有。

  请依法依规履行有关程序并办理相关手续。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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