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股权划转相关事宜的请示》(莆城投综〔2023〕57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发〔2023〕7号)和《关于研究市城投集团产业基金及有关项目问题的纪要》(市政府〔2021〕45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股权划转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和莆田人才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100%股权划转给你司。
二、同意将你司持有的莆田市忠门半岛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莆田市秀屿区临港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莆田市鲤北投资有限公司98.4694%股权划转给相关的县区接收单位。
请你司依法依规做好账务调整、工商变更和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