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自评报告》(莆公交〔2025〕39号)收悉。根据我委《关于2024年度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莆国资统配〔2025〕8号)、《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薪酬管理办法》(莆国资统配〔2024〕16号)及《关于实行所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绩效考评挂钩管理的通知》(莆国资党〔2018〕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考评核查并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定,你司2024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总得分为89.805分,年度考核等级为A级,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1.796,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1.155,绩效年薪倍数为2.074。你司应及时将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送我委备案。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