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2024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自评的报告》(莆木兰〔2025〕135号)收悉。根据我委《关于2024年度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莆国资统配〔2025〕8号)、《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薪酬管理办法》(莆国资统配〔2024〕16号)及《关于实行所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绩效考评挂钩管理的通知》(莆国资党〔2018〕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考评核查并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定,现将你司及其权属重要二级企业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批复如下:
1.你司2024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总得分为89.01分,年度考核等级为A级,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1.78,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1.165,绩效年薪倍数为2.074。
2.你司权属重要二级企业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总得分为90.478分,年度考核等级为A级,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1.81,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1.107,绩效年薪倍数为2。
3.你司权属重要二级企业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总得分为84.283分,年度考核等级为B级,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1.686,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0.99,绩效年薪倍数为1.669。
4.你司权属重要二级企业莆田市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总得分为86.718分,年度考核等级为A级,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1.734,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0.932,绩效年薪倍数为1.616。
你司应及时将企业负责人(含权属重要二级企业)薪酬发放情况送我委备案。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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