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上报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自评情况的报告》(莆国运〔2024〕57号)收悉。根据我委《关于印发2023年度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国资统配〔2024〕6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莆国资统配〔2024〕9号)、《莆田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莆国资统配〔2017〕5号)及《关于实行所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绩效考评挂钩管理的通知》(莆国资党〔2018〕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考评核查并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定,你司2023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总得分为106.55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等级为A级,业绩考核年薪倍数为2.02。
你司应及时将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送我委备案。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