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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网办平台的通知

莆城管发〔2023〕26号
来源: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11-02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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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管委会)物业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便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更名、退款及使用的申请和办理,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化管理,市城市管理局建设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网办平台,各相关功能于2023年8月起陆续上线运行。现就做好平台上线运行的应用衔接与宣传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可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对应的服务事项、受理单位,在系统身份认证后自动跳转至申报页面,提交申请及收件材料;市局及各县区(管委会)物业主管部门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政务内网地址:“http://10.68.11.60:8481”登录系统进行办理;各县区(管委会)物业主管部门业务股室经办人员通过政务外网地址:“https://172.20.79.150:8444”登录系统进行勘验、公示环节办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通过专线登录业务系统接收窗口办理结果文件,进行后续转帐拨款业务。

  二、申请人在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时,窗口工作人员可以协助其在公共电脑上登录省网上办事大厅相应的业务界面,在跳转至网办平台后,指导申请人进行资料上传及提交申请。

  三、线下受理的申请,各县区(管委会)物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与驻点的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窗口的对接。

  四、在各物业小区楼盘表数据治理完成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确认明细表,暂仍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出具。

  五、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统一收集后向平台设计单位提单修复。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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