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莆政规〔2022〕3号 成文日期:2022-09-06)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莆田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莆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闽政〔2022〕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聚焦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有感,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进一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先行先试。通过在营商环境各领域,特别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数字化营商环境、诚信莆田建设等方面改革创新举措,形成一批符合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一流营商环境城市。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生态。用2-3年时间,打造营商环境莆田模式,营商环境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形成区域营商环境新优势。

  二、重点任务

  (一)统一制度规则,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

  1.降低准入和退出门槛。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进“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推广应用行业综合许可证。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分支机构登记手续。允许对无人售货商店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支持零售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2.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清除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加强重点监督和防控。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的权利。推行电子化监管,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实行动态监管。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

  3.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优化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流程,配合省里建立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模式。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全程办理。

  4.加强要素支持。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积极争取省里在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二)坚持公平公正,着力加强法治化保障

  1.规范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探索柔性监管新方式,推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制度。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

  2.完善产权和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体系。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预重整等制度,加强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完善破产管理人业绩考核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打击防范侵犯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协商会商机制。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推动建立维权协作机构。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多区叠加优势,鼓励法律服务领域的创新创造,打造法治创新聚集区和法律服务高地。推动台湾地区与国外律师、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在莆设立代表机构,深化律师、公证、仲裁、司法互助等领域交流合作。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优化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便利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4.打造诚信莆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归集共享信用信息,推广信用承诺制,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推动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各级地方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让诚信深入人心并在全市蔚然成风。

  (三)围绕集成优化,着力提供便利化服务

  1.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加快统一地方相关测绘测量技术标准,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避免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测绘测量。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口受理”,避免企业“多头跑”。

  2.推动高频事项集成办理。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持续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集成化办理。推行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完善“管线基础资源产业联盟”,开启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推动“一站式”通办。推进公安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试点,提供户政、治安、交警、出入境等“一站式”服务。

  3.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地方性标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服务,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用水用电用气、融资等方面一网通办、共享协作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应用企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范围。

  4.强化惠企政策兑现。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在人社领域推广“人策匹配机器人”试点成果,对企业群众的政策需求精准画像,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提高政策知晓率、使用率。

  (四)深化互联互通,着力提升国际化水平

  1.强化国际通行规则对接。逐步贯通多式联运国际物流通道,推进水铁空公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推广。积极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一批改革试点、创新举措、试点政策及合作项目。

  2.提升跨境贸易服务水平。完善“单一窗口”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单一窗口+”,推进跨境贸易业务“一站式”办理。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改革,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允许企业自由选择。优化进出口货物查询和查验通知推送服务。

  3.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积极推进涉外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涉外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运用省网上办事大厅“海外版”专区,为外籍人员提供涉外政策新闻咨询、办事指引、办事进度查询等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各责任部门间的工作联动,协调解决创新改革事项具体问题,合力推动行动计划落实落细。各级各部门要统筹部署安排,根据当地实际,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支持政策,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创新改革事项清单的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不折不扣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数字化支撑。深入推进数字莆田建设,优化升级数字政府应用创新,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赋能营商环境建设。落实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跟踪创新事项落实进展和成效,及时发现问题,督导解决问题,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三)推动共同提升。针对营商环境薄弱地区、薄弱指标,推动重点整改。及时总结推广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标杆立典范,鼓励互学互鉴,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共同提升。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十年。

  

 

附件:莆田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事项清单

  

 

附件

  莆田市营商环境创新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改革创新举措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一、深化市场化改革

1

开展“一照多址”改革

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不含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其住所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内允许办理多个经营场所登记,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2022年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

2

推行“一业一证”改革试点

探索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配套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多元共治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广应用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

2022年底前

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司法局、数字办,城厢区政府

3

清除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

(1)制定政府采购文件范本,细化编制规则,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规范编制采购文件,提高采购需求的合法合规性。

2022年底前

市财政局

(2)推行电子化监管,将监管要求嵌入采购系统,对采购需求的倾向性、歧视性词条进行智能辅助排查。

2023年底前

市财政局

(3)完善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功能,发挥“大数据分析”功能,对隐形门槛和壁垒重点监督和防控。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

4

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

推动企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在招投标领域互认互调,推动市内CA证书与周边省市的CA证书兼容互认,不断拓展CA证书移动数字证书认证、扫码签章、扫码加解密等功能。

2023年底前

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数字办

5

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全省互认

(1)依托省级电子证照系统,生成道路运输领域的电子证照。

2022年底前

市交通运输局

(2)配合省里升级改造省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电子证照,推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电子证照全省范围内互认。

2022年底前

市交通运输局

6

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

配合省里建立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模式。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填写开户申请信息,经企业授权同意,“一网通办”平台将相关信息经由人行推送至企业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账号有效期等信息,并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推送给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等部门。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后,将相关信息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

2022年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人社局、公积金中心、税务局、数字办,人行莆田中心支行

7

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标准化登记

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公安二维码标准地址库。

2022年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

8

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配合省里开发全省统一的电子签名系统,将其应用于变更登记服务,实现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的全程网办,并加载至省网上办事大厅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中。

2023年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数字办、公安局

9

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

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实现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

2022年6月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税务局,莆田海关

10

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

(1)动态调整完善评估指标体系。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年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基准,配合省里动态调整完善《福建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试点版)》。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

(2)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依托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全程、全量自动归集各级行政主体审批数据,开展年度评估,充分运用全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年度报告,客观反映各级行政主体、各重点行业市场准入效能,督促问题整改。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

(3)落实案例归集制度。加强对除12345便民服务平台、“政企直通车”、中国裁判文书网、评估平台门户网站之外收集到的隐性壁垒线索进行全面归集,录入评估平台统一处置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

11

允许对无人售货商店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备案)

在保障食品安全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经充分研究论证和开展风险评估,对无人售货商店的经营者发放食品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经营备案。

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

12

进一步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交易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培训,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

13

积极争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积极向省里争取,从我市由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选择改革动力足、创新能力强、转化成效显著以及示范作用突出的单位开展试点。试点单位可以将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试点单位可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2022年底前

市科技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机关管理处、税务局、商务局,市委人才办。

14

培育数据要素

市场

(1)按照全省对数据交易市场主体的统一规划布局,积极配合探索建立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流通服务等市场运营体系。

持续推进

市数字办、金融办

(2)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监管,规范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信息通报工作,建立统分结合、共享联动的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预警工作。

持续推进

市委网信办,

市数字办

15

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

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开发机制,并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2022年底前

市委网信办、市数字办等相关部门

16

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1)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应用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加强监督,优化线上投诉功能,提升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线索征集系统功能。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2)在采购公告阶段提前公开采购文件,自觉接受市场主体监督,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权利。

持续推进

市财政局

17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支付网上查询。推动各交易中心提升交易平台功能,与周边省市地区之间开展远程异地评标。

2023年底前

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18

统一工程领域招投标行业交易规则

各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工程领域招投标交易规则、电子范本和监督规则。探索建立“评定分离”等制度,强化招标人自主权。

2022年底前

市发改委,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19

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

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

2022年6月底前

市水利局

20

降低行业从业要求,简化相关手续

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

持续推进

市人社局

二、加强法治化保障

21

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

(1)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功人员按照《莆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

(2)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对受理的安全生产举报,以及提供的线索,按照规定核查属实的,及时给予奖励。

持续推进

市应急管理局

(3)依据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规范,明确职责,规范举报奖励发放流程,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

2022年6月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

21

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

(4)实施药品监管领域内部举报人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违法行为,并给予双倍奖励。

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

22

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

(1)推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依托“智能+转办”“智能+执法”“智能+信用”等数字生态技术手段,加强环评与执法、协同与共治、监管与自律等联动,加快监管行业、监管阶段、监管内容等精准化规范化。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

(2)配合省里制定出台《福建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试行)》,落实福建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制度。

2022年底前

市水利局

23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一体化监管

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的综合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更新维护。

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

24

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配合省里建设“一企一码”,归集应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并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实现差异化监管、精准化监管。

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

25

探索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1)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探索将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2022年底前

市卫健委、教育局、住建局、发改委等

(2)配合省里改造升级“福建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个人信用评价系统”,并将信用评价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022年底前

市住建局

26

推广应用信用承诺制

在重点行业领域推广信用承诺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书,督促守信践诺。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

27

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分类监管

(1)依托税收大数据,提高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精准度,提升精准施策效率。

持续推进

市税务局

(2)简化低风险任务推送流程,将低风险任务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推送至纳税人端,以“包容审慎”原则鼓励纳税人自查自纠。

2022年底前

市税务局

28

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

依托省级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持续开展互联网医院监管,加强医师线上执业行为监管

持续推进

市卫健委

29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

全面梳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执法标准,编制实施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

持续推进

市司法局、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30

推进质量技术

帮扶

配合省里创新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十百千万”工程,以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为重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从源头上开展“巡回问诊帮扶”,切实提升产品质量。

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

31

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

研究制定涉刑破产案件财产移送的移交时限、程序,对违反规定的予以惩戒、追责。研究制定落实支持管理人依法申请解除对破产财产保全措施的相关举措。

持续推进

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莆田海关、人行莆田中心支行

32

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

探索实施管理人凭法院指定裁定即可依法办理信息查询,为财产保全及抵押、质押解除,企业登记注销等业务提供便利和保障。

持续推进

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莆田海关、人行莆田中心支行

33

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预重整等制度

(1)加强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引导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自律规则,探索成立行业自律委员会,确保破产管理人依法规范履职。制定完善破产管理人业绩考核分级管理制度,确保不同复杂程度的破产案件分别从不同级别、资质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采取随机和竞聘相结合方式选任管理人。

持续推进

市法院、发改委、司法局

33

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预重整等制度

(2)由政府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包含对应级别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法院受理破产后,结合清算组中中介机构或人员的资质、产生方式及履职情况,决定该中介机构、个人是否继续作为清算组成员及报酬标准。

持续推进

市法院、发改委、司法局

(3)推动庭外重组制度、预重整制度与破产重整制度有效衔接,强化庭外重组公信力和约束力,完善预重整制度,提高破产重整效率和成功率。

持续推进

市法院、发改委、司法局

34

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

(1)法院与相关单位协商调整相关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探索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推动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支持重整企业后续经营中能够正常融资、参加招投标,提高重整成功率。推动建立金融债权人委员会,简化金融机构内部考核、审批机制。

持续推进

市法院、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人行莆田中心支行、莆田银保监分局

(2)对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办理纳税信用修复。

持续推进

市法院、税务局

35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配合省里优化完善“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提高惩戒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加快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省三级联合惩戒统一平台。

持续进行

市法院、发改委

36

优化涉台司法

服务

探索建立打击防范侵犯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协调解决台胞台企在投资建设及生产生活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2022年底前

市委台港澳办

37

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

配合省里进一步更新三级法院电子档案系统联网功能,推进三级法院电子档案跨院调卷、当事人跨院查阅电子诉讼档案,实现互联网查阅电子诉讼档案。

2022年底前

市法院、档案局

38

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

(1)开展司法集约送达服务合作,统筹电话、电子、邮寄、直接、转交、留置、委托、公告等送达方式,做到全领域合作、全网络贯通、全模式送达、全流程运行、全地域覆盖,实现即时达、码上达、就近达、一次达、效力达。

持续推进

市法院、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

(2)实现司法专递送达回执电子化,在受送达人签收、拒收或查无此人退回等送达任务完成后,邮政公司将法院专递面单通过系统对接后回传给法院,法院将电子面单入卷归档。

2022年底前

市法院、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

39

提升纠纷化解服务能力,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指导辖区行业协会、市场主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政策。推动辖区调解组织积极为投资者提供纠纷调解服务。

持续推进

市法院

三、提供便利化服务

40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无纸化审批改革试点

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推动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无纸化审批。

2022年底前

市工改办

41

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

(1)在土地供应前,开展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成果共享,区域内单个项目不再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企业不再重复论证。同时,当项目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地方政府及时组织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调整完善工作。

2022年底前

市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

(2)土地供应前,结合地质论证,提出是否建设防空地下室意见和人防建设标准和防护类别。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3)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进入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纳入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持续推进

市工改办、住建局,市工改办各成员单位

42

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

(1)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将拨地测绘、宗地测绘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划拨类、出让类);将房产预测绘、人防面积预测绘、建筑放线测量,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整合;将竣工规划测量、用地复核测量、房产测量、机动车停车场(库)测量、绿地测量、人防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事项,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整合。

持续推进

市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2)加快统一地方相关测绘测量技术标准,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避免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测绘测量。

持续推进

市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43

推行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对各类小型市政接入工程(供排水、供气、电力、通讯和广电等),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程建设涉绿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公安交警部门交通影响审批等全程在线、并联办理。

持续推进

市行政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44

推行联合验收“一口受理”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一口受理”。科学合理确定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在联合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强化风险管控,确保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等

45

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加强“区域—规划—项目”联动,实行产业园区、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港口航道、矿产资源、流域和水利水电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繁简分离管理,试行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推行民生工程领域“打包”审批,进一步精简优化项目环评内容。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

46

下放部分工程资质行政审批权限

在已下放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一、二级资质审批权限的基础上,承接好省里将下放的建筑业企业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审批。

2022年底前

市住建局

47

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1)企业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通过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自动关联企业登记系统和资质认定系统中法定代表人信息的方式,完成变更机构法定代表人,机构无需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

2022年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

(2)非企业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由机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法定代表人信息,机构无需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

2022年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

(3)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由机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信息,机构无需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

2022年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

48

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

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缴交税费线上“一窗受理”,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

2022年底前

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税务局,人行莆田中心支行

49

推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和核验

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进一步丰富共享信息,推动火化证明、收养登记等共享信息嵌入业务系统,提供委托、继承、亲属关系等涉及不动产登记公证书数据共享及实时真伪核验服务,推进智能化审核,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2022年底前

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数字办等

50

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

配合省里优化福建省不动产地籍数据系统,规范不动产地籍调查数据管理,在闽政通APP推出个人名下不动产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查询,并开通查错纠错功能,实现地籍数据共享查询。

2023年底前

市自然资源局、

数字办

51

推行不动产登记与其他业务联办

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等业务联办。

2022年底前

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水务集团、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

52

建立健全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

优化升级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精准捕捉纳税人关注度高的问题,依法运用税收大数据,充分应用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有序开展优惠信息精准推送工作。分析纳税人获取消息后的反馈信息,逐步建立健全精准推送补偿和矫正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

持续推进

市税务局

53

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实现网上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优化个人在线缴纳房地产交易税费服务。

2022年底前

市税务局

54

开展智能云书柜试点

实现涉税证明开具、涉税文书打印、涉税表单打印等输出业务就近办理。

2022年底前

市税务局

55

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

推进公安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试点,在符合条件的派出所设立“一站式”公安综合服务窗口,探索试行“不找警种、不分区域、一次办成”模式,为群众提供户政、治安、交警、出入境等“一站式”服务。

2022年底前

市公安局

56

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

(1)配合省里完善省级企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优化平台功能,在工改等领域为企业提供多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及统一的电子签章应用服务。

持续推进

市工改办、

数字办

(2)在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就业创业、不动产登记、交通运输、婚姻登记、生育登记、医疗保障等领域推广电子证照应用。

2022年底前探索典型应用场景

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医保局、数字办

57

实施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

实施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充分运用全省营商环境监测督导平台,对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测督导,督导解决问题,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

58

深化“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

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在企业简易注销、企业准营、企业招收员工、高频证照变更、灵活就业、婚育、身后等领域推进一批高频集成事项,进一步完善涉及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的集成服务事项。

2022年底前

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人社局

59

推广应用“人策匹配机器人”

在人社领域推广“人策匹配机器人”试点成果,对企业群众的政策需求精准画像,与政策批量匹配,让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

持续推进

市人社局

60

促进灵活就业

加强用工余缺信息归集与共享,引导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持续推进

市人社局

61

优化提升“八闽办税码”服务质效

按照省里统一部署,逐步推进“八闽办税码”融入地方政务应用,积极探索价值数据跨部门共享,实现部门需求专属定制、自主提交,用户档案汇聚共享、随时可用。

持续推进

市税务局

62

扩大网上办税“同屏帮办”覆盖范围

持续扩大网上办税“同屏帮办”覆盖范围,提高网上办税准确度和便利性。

持续推进

市税务局

63

拓展税收优惠政策智能享惠在互联网端的运用

进一步拓展智能享惠在互联网端的运用,整合各税费种基础政策和近三年优惠政策或措施,对政策内容进行碎片化梳理、标签化归集、组合化呈现,纳税人自行选择条件,直观列表展现可享受各税费种优惠政策的方式,助力纳税人应享尽享各项税收政策红利。

持续推进

市税务局

64

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2022年底前

市工信局、数字办

65

推动水、电、气、网“一站式”通办

完善“管线基础资源产业联盟”,开启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逐步实现一站式通办。

2022年底前

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市工改办、发改委、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数字办、水务集团,旷远能源公司、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移动莆田分公司、联通莆田分公司、电信莆田分公司

66

推广涉电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

配合省里完善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推广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审批流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用户线上可查。

2022年底前

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67

优化供电流程,提高办电效率

压减供电方案答复时间,深化移动作业终端应用,提升工程物资供应速度,加快业务办理和配套电网接入工程建设,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

2022年底前

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68

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

(1)加强薄弱地区配电网规划建设,实施设备精益管理,强化抢修工单分析研判,开展配电网建设改造。

2022年底前

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2)严控计划停电,全面开展业扩不停电作业,扩大中低压带电作业范围,提高业扩带电接火率至93%。

2022年底前

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69

清理取消供水环节不合理收费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2022年底前

市住建局、

水务集团

70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

根据省里统一部署,配合建设融资服务平台省级节点,接收国家“总对总”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地方有关部门报送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至省内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金服云”“信易贷”“银税互动”等融资服务平台,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金融办,市数字办、人行莆田中心支行、莆田银保监分局、

71

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户”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推广“首贷窗口、首贷热线、首贷保”等产品服务。

持续推进

人行莆田中心支行、莆田银保监分局

72

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放大倍数

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业务的平均年化担保费率纳入各地金融监管部门金融风险防控指标考核内容。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全部降至1.5%以下,2022年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3.5倍。

2023年底前

市金融办、财政局

73

加大人才培育引进力度

完善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政策,落实用人单位自主认定条款。

持续推进

市委人才办

74

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

积极选派律师参加涉外律师专项培训,做好我市涉外律师人才申报推荐工作。

持续推进

市司法局

75

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1.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等五项制度。2.推广多学科诊疗,打造一体化先进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建设智慧医院,延伸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

2022年底前

市卫健委

四、提升国际化水平

76

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对标RCEP等多双边协定有关条款,推进一批改革试点、创新举措、试点政策及合作项目。

持续推进

市商务局

77

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口岸相关单证信息共享合作

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开展与金砖国家、RCEP国家跨境贸易相关单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联网核查。通过与南非德班的贸易往来,探索开展跨境贸易单证交换。

2022年底前

莆田海关

78

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

鼓励、支持市内仲裁机构引入外籍仲裁员。

持续推进

市司法局

79

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

在莆田口岸提供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通关模式服务,在重点口岸提供“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服务,试点推行进口“船边直提”和出口“抵港直装”,允许企业自由选择。

持续推进

莆田海关,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80

优化进出口货物查询服务

推广使用国家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企业及相关机构提供进出口货物全流程查询服务。

持续推进

市商务局,

莆田海关

81

优化查验信息推送服务

配合省里更新升级“福州海关通关预约”微信公众号,持续优化查验通知推送给口岸作业场站及报关行等单位的服务。

持续推进

莆田海关

82

加强铁路信息系统与海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

根据国家、省部署,通过铁路内外穿透平台实现与海关互联互通,强化铁路海关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提高通关效率。

持续推进

莆田海关

83

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

推广“不陪同查验”“委托监管场所经营人陪同查验”模式。

2022年底前

莆田海关、市商务局(口岸办)

84

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

推动港口业务“线上办”“掌上办”;探索推进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单证电子化。

2022年底前

市商务局(口岸办),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莆田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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