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莆田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切实加强我市生活性服务业供给,补齐生活性服务业短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0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整体目标
生活性服务业供给更加多样化,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格局基本形成,不断推动我市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群众享受到普惠、便利、丰富、优质的生活服务。
(二)具体目标
2022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增幼儿园学位5000个。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机构,加大普惠性托育园建设,新增普惠性托位1370个以上。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450张以上。兜底性养老服务实现应保尽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社区帮扶覆盖失能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建设长者食堂25个,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全市实施特殊困难或高龄老年人适老化改造1000户。新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200个以上,新建和改造提升福道35公里。
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五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3.02万个;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1人、注册护士3.42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全市托位数达14819个;支持每个县(区)建设一所老年人养护院,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残疾等老年人群体。力争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60%;五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4500张(其中普惠养老床位2250张),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达到10张,培育2-3家专业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连锁运营机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县(区)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并普遍达等级馆以上要求。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建筑面积40平方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
1.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城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并动态调整《莆田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个方面、22大类、86个服务项目全覆盖、质量全达标。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积极构建生活性服务设施 “十五分钟生活圈(街道、乡镇级配套)和五分钟生活圈(社区、村级配套)”,配置文化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等设施。探索建立公共服务短板状况第三方监测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文旅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局、体育局、医保局、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任务均涉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不再单独列出。
2.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在“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服务。制定实施莆田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对列入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省级预算内投资按每张养老床位1万元的标准叠加支持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支持多个公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组网建设运营。通过资金补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将普惠托育列入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每个新增托位补助1万元。各县(区、管委会)要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并纳入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予以统筹。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社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认定支持具体办法,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挂牌,开展社会信用承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卫健委、商务局、教育局、文旅局、体育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3.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推动公共服务机构、便民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网点辐射所有城乡社区,推动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能力,推动“党建+”邻里中心拓展功能,在建成59个“党建+”乡村邻里中心的基础上,2022年内新建30个以上,实现全市每个乡镇“党建+”乡村邻里中心全覆盖。加快发展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建设长者食堂,到202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100个长者食堂。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开展中高级职称医师下基层服务。探索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民政局、卫健委、财政局、教育局、文旅局、体育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
(二)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
4.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结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设置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中心(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微型消防站、体育健身设施、停车泊位、充电桩、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家政服务点、维修点、便利店、菜店、食堂以及公共阅读和双创空间等。在控规编制时,结合需要配套基础服务设施布点。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2022年完成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持续推进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改造。开展社区基础服务设施面积条件达标监测评价。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通管办、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商务局、工信局、文旅局、体育局、邮政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
5.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对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人用品配置清单。在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的同时,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依托“党建+”邻里中心,建设社区老年教育教学点。积极申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及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培育一批有特色、有温度的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加快健全完善社区儿童之家和校外活动场所,发展家庭托育点。推进城市重点公共服务场所和重要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打造荔城区为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示范区。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妇联、残联
6.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作用,严格落实配套资金及设施运营保障资金,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补建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适当放宽用地和容积率限制。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市场主体可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推进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支持优先改造用于社区服务。推广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市场主体微利运营模式,引导市场主体加大供给、微利运营,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广大群众普惠性多样化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卫健委、商务局、体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
(三)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
7.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行业组织为依托,在养老、育幼、家政、物业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出一批标杆化服务标准。加强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监测评价和通报工作,推广分领域质量认证。开展生活性服务业“领跑者”企业建设,以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社区服务为重点,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示范性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相关标准对标建设等活动,按照《莆田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对取得相关标准工作成果的企业给予补助。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卫健委、商务局、城市管理局、发改委、体育局
8.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健全以产品、企业、区域品牌为支撑的品牌体系,推动在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生活性服务业龙头企业,依托“党建+”邻里中心建设,构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新模式,打造莆田特色养老服务品牌。积极推动我市成长型家政企业朝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打造莆田家政服务品牌。加快推动我市文化旅游规模化、景区化和品牌化建设,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省级金牌旅游村等培育创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民政局、卫健委、文旅局、体育局、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
9.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推动生活性服务企业大力实施产教融合,联合莆田学院和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共同开发课程标准、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开展师资培训,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通过国家、省、市级认证的,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社会多元举办职业教育实现优质发展的通知(试行)》(莆政综〔2020〕59号)分别予以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鼓励莆田学院和湄职院等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增设健康、养老、家政等相关专业,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养老、育幼、家政等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允许符合条件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或技工教育。鼓励生活性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发改委、商务局、民政局、卫健委、财政局
10.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强化生活服务技能培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养老、育幼、家政等生活性服务行业开展从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按证书类型和等级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技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推进落实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大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制度。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
11.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推动养老、育幼、家政、体育健身企业向员工制转型,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加入员工制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鼓励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引导员工制企业将员工学历、工作年限、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定期举办“莆田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从业人员维权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大力宣传激励先进典型。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委、商务局、体育局
(五)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
12.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动生活服务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云用数赋智”,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依法依规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营销、配送、供应链等一站式、一体化服务。创新消费数字化新模式。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创新发展在线消费、体验消费、场景消费、网红打卡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实施“莆田老字号”振兴计划,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莆田老字号”称号,推动各类小店完善数字终端产品配置,改善消费品质,创新消费形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体育局、工信局、数字办
13.推动服务数据开放共享。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依托莆田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分领域制定生活服务行业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和目录清单,优先推进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公共数据开放。面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分领域探索建设服务质量用户评价分享平台,降低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实现服务精准供给。加强政企合作,建设面向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应用场景的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打造城市社区智慧生活支撑平台。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民政局、体育局
(六)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
14.因地制宜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新兴产业集群,实现品质化多样化升级。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暨拓展新城区行动计划,健全城乡服务对接机制,推进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区域医疗中心布局,依托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体育服务。加快培育文化旅游消费产品,充分发挥“莆田文旅一卡通”的消费带动作用,举办灯光秀、剧院演出、荔枝啤酒节等夜间文旅消费活动。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带动居民增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体育局、农业农村局
15.推进服务业态融合创新。创新医养结合模式,健全医疗与养老机构深度合作。促进“体育+健康”服务发展,构建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推进文化、体育、休闲与旅游深度融合,推动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健康旅游等业态高质量发展。依托莆田产业发展基础,推广“啤酒小镇”“妈祖健康城”模式,鼓励企业参与“文旅+工业”“文旅+康养”等项目。促进“服务+制造”融合创新,加强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在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应用,发展健康设备、活动装备、健身器材、文创产品、康复辅助器械等设计制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卫健委、文旅局、民政局、工信局、商务局、体育局
16.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优化商圈规划布局,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合理建设和引进一批城市综合体项目。迎合新型消费理念,推动核心商圈、商业中心、特色街区提档升级;鼓励国际国内商业品牌企业在莆开设品牌首店、总部首店,打造一批融合商贸销售、文体休闲、餐饮娱乐等多业态集聚的示范商圈。加快县区商业中心集聚化发展, 积极推进特色步行街、特色商贸小镇、夜间经济示范区建设,打造综合服务载体。推进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萝苜田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修缮工程,打造旅游休闲街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体育局
17.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加快贯通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大力推进电商、快递进农村。建设农村生活服务网络,推进便民服务企业在县城建设服务综合体,在乡镇设置服务门店,在建制村设置服务网点。以仙游县建设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供应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经常性开展医疗问诊、文化、电影、体育等下乡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文旅局、体育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
18.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扩大生活性服务领域消费市场,增强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托育托幼、家政物业等服务优质供给。常态化开展促消费行动,以市、县区为单位,分期分批发放消费券,重点投放餐饮、汽车、家电、建材、商超等领域。组织各县(区、管委会)举办线上直播推介活动,推动鞋服、食品、工艺美术、黄金珠宝等莆田特色产品销售。深化工会送温暖活动,构建多层次常态化送温暖工作新格局,助力莆田旅游消费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城市管理局、总工会
(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9.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健全卫生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机构设立指引,明确办理环节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申请办理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全面落实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简化普惠性生活服务企业审批程序,鼓励连锁化运营,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注册登记。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20.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实施重点领域监管清单,梳理现场检查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依托“信用中国(莆田)”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等依法归集、公示全市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等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从严治理价格歧视、贩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狠抓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民生领域市场监管违法行为案件查处。从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预付消费“跑路坑民”、虚假广告宣传、非法集资等案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商务局、金融办
(八)完善支持政策
21.加强财税金融支持。要强化投入保障,统筹各类资源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安排的相关资金要向普惠性生活服务领域倾斜。落实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加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社会服务、“一老一小”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价格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支持包括生活性服务企业在内的涉农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信用贷款、增加首贷户,推广“信易贷”,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生活性服务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住建局、商务局、金融办、税务局、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银保监分局
22.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注重与政府综合投入水平衔接配套,按照规定合理制定基础性公共服务价格标准。充分考虑当地群众可承受度以及相关机构运营成本,发改、市场监管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普惠性生活服务的价格指导,引导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主体实现保本微利运营。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利用存量建筑兴办国家支持的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民生服务机构(含民办)的,在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容积率且不影响城市规划前提下,可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总投资30万元以下的社区服务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因地制宜优化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23.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全重大疫情、灾难、事故等应急救助机制,对提供群众急需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建立绿色通道,强化应急物资供应保障,落实租金减免、运营补贴、税费减免、融资服务等必要帮扶措施。鼓励发展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国资委、民政局、商务局、卫健委、金融办、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银保监分局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相关建设行动,抓好相关领域和行业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完善行业政策、标准和规范。逐步探索将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文旅局、体育局、人社局
(二)加强统计监测评价。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探索逐步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常态化运行监测机制和多方参与评价机制,逐步形成信息定期发布制度。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新机制,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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