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践行“马上就办”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莆政办〔2018〕141号 成文日期:2018-11-28)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践行“马上就办”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关于贯彻落实践行“马上就办”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的实施意见


  按照省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践行“马上就办”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537号)要求,以服务企业和方便群众为导向,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马上就办”,突出企业需求导向,围绕企业生命周期,以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为着力点,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科学考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软硬件配套,相关领域的短板弱项明显改善,不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满意率和获得感。到2020年,各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国际公认标准的先进水平,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在《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莆委办发〔2018〕14号)基础上,对照《践行“马上就办”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闽发改法规〔2018〕537号),梳理形成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获得网络、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办理破产、注销企业、市场开放度、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获得信贷、跨境贸易、企业信心、就业质量、基础设施、生活品质、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环境、人才服务、产权保护、信息共享、深化改革创新、作风建设等28个方面93项主要任务(详见附件1)。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要加快补齐民生短板,重点提高教育和医疗水平,大力改善就学就医条件。就学方面,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鼓励民办学校开发适应市场和社会需要的各类教育公共服务项目,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对国际学生的招收与管理办法,解决好引进高端人才和来莆投资兴业人员子女入学教育问题。就医方面,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模式,解决就医难问题;探索建立高水平医院与国际医疗保险机构合作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和品质保障;鼓励外资和社会资本兴办高水平的医疗机构,提供高层次、差别化的医疗服务。

  今后,将按省里的部署,对照第三方评价要求,不断充实主要任务,深化拓展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责任分工

  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已明确,关键是落实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逐项推进落实到位。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负责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完成时限、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推动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抓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汇总报送市发改委。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负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积极配合牵头单位,按照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牵头单位。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协调指导,全面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建立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听取专项小组工作汇报;完成其他工作。

  2.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详见附件2)。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十个专项工作小组(详见附件2),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3.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会议听取各专项工作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的工作汇报,统筹协调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时,以市发改委行政用章代替。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4.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专项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菅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专项小组通报有关情况。

  (二)建立协调机制

  1.梳理汇总问题。各专项小组每月底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同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会同工商联、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等多渠道广泛征集问题和意见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梳理汇总营商环境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将问题清单进行归类分解转化为任务清单,印发相关责任单位解决和整改。

  2.协调解决问题。一是实行分级协调,各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问题由各牵头部门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的问题报请工作小组协调解决。二是实行分类协调,采取综合协调与专项协调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反映的问题定期进行综合协调,对专门领域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不定期进行专项协调。三是对重大问题实行重点协调。

  3.跟踪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跟踪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每月汇总一次;督促各专项工作小组协调议定事项的落实,跟踪了解进展情况,相关情况定期报告市委、市政府。

  (三)建立评估机制

  1.评价指标体系。省推进营商环境工作小组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采用国家营商便利度评价指标体系对全省和“九市一区”进行评估,我市将积极做好对接工作。同时,将严格依照省里发布的指标体系开展我市的营商环境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相关工作步调一致,有条不紊。

  2.开展我市评估。我市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照指标体系组织对全市各市直部门和各县(区、管委会)进行营商环境评估,发布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情况查找在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用于指导各级各部门对标改进相关工作,同时作为绩效考评工作的主要依据。

  (四)建立督查机制

  1.开展绩效考评。将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对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管委会)进行绩效考评。通过科学考评,传导外部压力,激发内在动力,推动营商环境提升。

  2.定期开展督查。把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市效能办牵头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等单位,每半年对本实施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对落实不力的部门或地区追责问责,对工作成效好、有创新的给予正向激励,促进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3.开展社会监督。拓宽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等参与监督营商环境提升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现场体验等方式,发挥他们收集意见、建言献策、监督评议等作用。

  (五)建立宣传推广机制

  1.加强经验总结。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在提升营商环境方面的做法和成效,特别是践行“马上就办”、提升“马上就办”内涵实效的改革经验,同时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在全市复制推广。

  2.加强政策研究。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营商环境政策研究。同时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专业力量参与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研究。

  3.加强宣传推介。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相关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宣传各地各部门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建设良好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附件:1.莆田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工表

     2.莆田市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附件1        

莆田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工表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2018年

完成时限

市牵头部门 市责任部门
一、开办企业 1.深化商事制度集成化改革。简化企业登记开办程序。企业名称实行自主申报、网上核准。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度。工商登记全面实行“一人办结”制。拓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退出试行简易注销。实施档案电子化管理。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 7月底 市工商局 市税务局、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 
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底前,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5天以内。 12月底 市工商局 市公安局、人社局、税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委等单位 
3.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实现商事登记“零收费”。 持续推进 市工商局  
二、办理建筑许可 4.推进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4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推行“1+4+N”并联审批模式。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包括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包括住建、消防等部门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包括国土资源、规划、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备案等。 12月底 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改办 市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人防办、消防支队等单位
5.实行“多评合一”。项目各类评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审、统一反馈”,缩短投资项目评审周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     12月底 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审改办 市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文广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等单位 
二、办理建筑许可 6.实行“多审合一”。将消防设计、人防设计、防雷装置设计、通信设施设计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12月底 市住建局、规划局 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安监局、人防办、消防支队、气象局、通信管理办等单位 
7.压缩施工许可时间。投资项目事项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涉及的论证、评审等环节累计时限原则上压缩到30个工作日以内。 12月底 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改办、发改委 市国土局、经信委、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海洋渔业局、安监局、人防办、消防支队、通信管理办等单位 
8.降低成本费用。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中介服务诚信奖励、失信惩戒制度。建立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向社会公布。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管理。通过简化合并审批、审查程序,实现降本提效。 9月底 市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审改办、发改委(物价局) 市经信委、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海洋渔业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安监局、消防支队、通信管理局等单位 
9.创新工程建设模式。在全省复制推广建筑师负责制、工程质量保险制,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建筑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强化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推动跨部门联动监管。 7月底 市住建局 市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等单位 
三、获得电力 10.简化用电报装流程。调整减少10千伏报装办电环节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施工、装表接电”4个环节,平均办电时长压缩到70个工作日;调整减少400伏报装办电环节为“申请受理、外部工程施工、装表接电”3个环节,平均办电时长压缩到7个工作日。优化分布式电源并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等新能源服务流程。 12月底 国网莆田电力有限公司 市经信委 
三、获得电力 11.压缩施工时间。10千伏及以下客户用电报装工程电力实施平均施工时间压缩到50个工作日以内。受理审批10千伏及以下电力管线的规划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受理审批10千伏及以下电力管线的掘路和占路等行政许可,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12月底 国网莆田电力有限公司 市公安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12.降低用电成本。严禁供电公司向用户违规收费。落实输配电价方案,降低电网环节收费,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 12月底 国网莆田电力有限公司 市发改委(物价局 )
13.用电报装办理流程透明度。公开用电报装办理流程及各项费用,允许有资质的公司承揽报装工程业务。 12月底 国网莆田电力有限公司 市发改委(物价局)
14.电力供应可靠性。减少电力中断的持续时间和频率,提高和监控恢复中断能力,加大财政补偿力度,加强对配电公司绩效监管。 持续推进 国网莆田电力有限公司  
四、获得用水 15.简化用水报装程序。加快推动用水事项流程再造,进一步压减申报材料、简化流程。打造用水一站式服务,建立商业客户群,逐步完善其基本信息收集,提供各种个性化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加强市政服务供水窗口建设。开通多元化用水服务平台,加大服务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水平。 12月底 市住建局 市水务集团
16.压缩施工时间。供水企业自受理用水报装后,开展现场勘查、内部给水方案审核、接水方案设计等环节,总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2月底 市住建局 市水务集团
17.降低用水成本。按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行业用水定额》确定用户用水定额标准,保证企业正常用水量。取消向企业用户收取的消防旁通管维护费等收费项目。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市水务集团
四、获得用水 18.用水报装办理流程透明度。公开用水报装办理流程各项费用,允许有资质的公司承揽报装工程业务。 12月底 市住建局 市水务集团
五、获得用气 19.简化用气报装程序。打造用气一站式服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用气服务,加大服务投入力度。完善用气服务平台,推广使用管道燃气物联网表,开通微信、支付宝用气服务平台,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12月底 市住建局  
20.压缩施工时间。供气企业自受理用气报装后,开展现场勘查、方案审核、验收等环节,总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包括施工、合同签订、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等供气无法控制的时间)。 12月底 市住建局  
21.降低用气成本。加强城市燃气公司成本监审,合理确定城市燃气公司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协调燃气公司进一步规范对工业用户实行的“阶梯电价”。取消报停费、过户费、职能IC卡补卡制作工本费、查漏费、欠费停气拆表费和欠费停气复装费等服务收费项目。 12月底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物价局)、旷远能源有限公司
22.用气报装办理流程透明度。公开用气报装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允许有资质的公司承揽报装工程业务。 12月底 市住建局  
六、获得网络 23.简化网络报装程序。打造一站式服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大服务投入力度,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品质。完善服务平台,开通微信、支付宝服务平台,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12月底 市通信管理办、省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 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中国移动莆田分公司、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
24.压缩施工时间。力争企业办理网络报装时间压缩10%以上。 12月底 市通信管理办、省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 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中国移动莆田分公司、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
六、获得网络 25.降低使用网络成本。推出网络套餐等优惠服务,最大限度降低企业使用网络成本。 12月底 市通信管理办、省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 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中国移动莆田分公司、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
26.网络报装办理流程透明度。公开网络报装办理流程及各项费用,允许有资质的公司承揽报装工程业务。 12月底 市通信管理办、省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 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中国移动莆田分公司、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
27.4G覆盖率。提升4G网络覆盖率,加快推进5G网络布设使用。 12月底 市通信管理办 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中国移动莆田分公司、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
七、不动产登记 28.简化登记手续。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完税”一体化服务,将不动产交易备案、登记整合为一个流程受理、审核、决定,并与税务窗口合并实行“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集成服务”,群众申请不动产登记只需取一次号、排一次队、交一套材料。 12月底 市国土局 市住建局、市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9.优化办理流程。推进不动产登记审批流程精简为3个环节,住房情况查明、登记受理、申报纳税等事项同步申请、同步办理。 6月底 市国土局 市税务局
八、缴纳税费 30.推广使用福建网上税务局。大力推广使用网上税务局,推行多元化办税方式,打通纳税人办税“最后一公里”,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持续推进 市税务局  
31.压缩企业办税时间。加强纳税人的辅导和培训。合理简并申报缴税次数,推行财务报表税企间转换工具,缩短附报时间,简化附报流程。实现实名办税信息采集与公安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实时比对。提升实名信息利用效率,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多处使用,进一步简并纳税人附报资料。 持续推进 市税务局  
八、缴纳税费 32.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试点推行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鼓励采取“退城入园”等多种方式促进老旧工业区连片升级、功能优化,延续现有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政策。 持续推进

市国土局、

财政局

市人社局
33.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国家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快合并货运车辆年检年审,降低港口、高速公路等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中推广使用银行保函和电子保函。取消国家规定保留之外的保证金。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按原标准再降低25%。杜绝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行业协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 持续推进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商局、发改委(物价局)、残联、税务局、民政局等单位 
九、办理破产 34.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发挥企业破产和信贷风险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机制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有价值危困企业再生、“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9月底 市法院 市检察院、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工商局、金融办、法制办,人行、税务局、银监局等单位
35.提高办案专业水平。在案件集中地区成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庭和合议庭。探索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支持成立省一级的破产管理人协会。继续推动破产案件简化审、破产案件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落地见效。完善破产信息公示平台。 9月底 市法院 市经信委、司法局、工商局等单位
36.维护破产企业合法权益。对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经法定清算后,对无法清缴的欠税,由破产管理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规定程序办理死欠核销。企业破产重整和和解成功后,破产管理人凭法院文书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及时为企业更新信息修复信用记录,重新开立基本帐户。 持续推进 市法院 市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等单位
十、注销企业 37.优化企业注销程序。破产管理人凭法院破产裁定书,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企业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外汇、海关等注销登记,相关部门应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程序数量。 持续推进

市工商局、

税务局

市人社局、人行、外汇管理局、莆田海关等单位

38.缩短注销所需时间。各有关部门应精简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持续推进 市工商局  
39.减少注销成本。各有关部门应精简办理流程,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降低注销费用。 持续推进 市工商局  
十一、市场开放度 40.放宽市场准入。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对准入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推动银行、海关、税务、外汇等外资企业信息实时共享、联动管理。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物价局,市人行、银监局等单位 
41.放宽准营限制,全省推广实施“证照分离”。缩短行业经营许可办理时间。试行“先证后核”、取消发证检验、简化后置现场审查。 持续推进

市审改办、

工商局

市质监局等有关单位
42.促进市场竞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物价局,市人行、银监局等单位 
十二、政府采购 43.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共享,提高政府采购在线访问信息和服务的效率和透明度。 持续推进 市财政局  
44.提高政府采购市场上中小企业参与度。 持续推进 市财政局  
十二、政府采购 45.建立公平有效的政府采购投诉机制。 持续推进 市财政局  
十三、招标投标 46.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标过程中对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种限制和壁垒。将选择代理机构、收取保证金等交由招标人自主决策。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  
47.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和工程领域招投标网上公开。 持续推进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等单位 
十四、保护中小投资者 48.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及批准,提高服务投资者意识。 持续推进    
49.降低行使权利成本。支持成立股东协会、中小股东保护协会,引导中小投资者通过相关保护机构充分、高效、低成本地行使权利,保护股东不受董事会过度控制和利益侵占。 持续推进    
50.畅通维权救济渠道。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提请的诉讼案件,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协助中小股东处理股权纠纷、商事纠纷等。 持续推进    
十五、执行合同 51.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完善由法院与司法行政机构、仲裁机构、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建立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提高商事纠纷处理效率。搭建两岸经贸合作争端友好解决的服务平台。 9月底 市法院 市司法局、贸促会等单位 
52.破解执行难问题。健全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网络司法评估拍卖平台,完善执行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强力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建立判决信息通报、情况反馈和执行配合机制。提高司法部门工作效率,降低执行合同成本。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案件速裁和要素式审判方式改革。 12月底 市法院 市发改委、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局、人行等单位 
十五、执行合同 53.便利诉讼。健全完善福建法院信息化诉讼服务平台,探索推进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阅卷、网上沟通、网上开庭、网上查询、网上辅助一体化机制,方便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立案、提交诉讼材料、参与诉讼活动,缩短办案周期。 9月底 市法院  
十六、获得信贷 54.增加有效贷款。健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考核评价和尽职免责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平等对待民营等不同所有制企业提高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的申贷获得率。对传统工业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符合产业政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做到“应贷尽贷”。 持续推进 市金融办

人行、银监局

55.创新金融产品。持续扩大续贷、园区企业资产按揭贷、福林贷、小微快贷、一县一快农贷、一产业一快农贷、银税互动等产品覆盖面,补齐金融服务短板。加快建立全省企业融资对接项目库。继续发挥各级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作用,及时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 持续推进 市金融办 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人行、税务局、银监局等单位
56.提高融资便利。整合提升福建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建立“一口受理、分级协调”机制,完善“442”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健全不动产、动产、权利等抵质押、转让登记和公示制度,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依法办理抵质押登记。继续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支持保险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创业创新。探索建立对台金融开放创新负面清单。 持续推进 市金融办 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行、银监局等单位
十七、跨境贸易 57.完善港口服务体系。提升港口自动化作业水平,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完善口岸通关流程与作业时限规定,推进报关报检、通关与物流并联作业,2018年将通关准备和进出口货物提离时间压缩三分之一。梳理和规范集装箱堆场收费,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再降低10%以上。 持续推进 市湄洲湾港口局 市商务局(口岸办)、物价局、铁办、莆田海关、市交通运输集团
十七、跨境贸易 58.创新通关模式。开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完善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进一步压缩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时间,提高通关效率,对高信用等级企业进一步降低查验率。对输台食品实施即报即放制度,对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基于风险评估的分类分级管理。 持续推进 莆田海关 莆田海事局、莆田边检站
59.优化国际贸易流程,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建设。拓展与出口退税申报、金融、港口等深度对接,与周边省市、台湾地区和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大力推进国际贸易主要环节、主要进出境产品、主要运输工具“三个全覆盖”,到2020年全面实现国际贸易“一站式”办理。 9月底 市商务局(口岸办) 市税务局、莆田海关、莆田海事局、市边防支队、莆田边检站等单位 
十八、企业信心 60.中小企业投资意愿。根据企业对宏观经济走势、市场预期、投融资需求、要素成本(劳动力、能源、原材料)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反映中小企业未来投资意愿情况。 11月底 市统计局  
61.新登记注册企业数。根据新登记注册企业数量的增长率,反映企业发展的信心和营商环境促进创业的效果。 12月底 市工商局  
62.创新创业吸引度。地方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度。 12月底 市统计局  
十九、就业质量 63.促进劳动就业。加强技能培训,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加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工作。 持续推进 市人社局  
64.提高就业监管灵活性。提高在就业、工作时数、裁员及其成本等方面的监管灵活性。 持续推进 市人社局  
65.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企业支付员工的工资支出占总营收的比重。 持续推进 市统计局  
二十、基础设施 66.提高公共交通便捷度。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大容量公共交通工具,建设综合交通枢纽,优化换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站点覆盖率,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保有水平和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至2020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35%左右。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交通运输局

 
67.提高交通设施支撑能力。进一步完善路网建设,加快推进沈海高速扩容工程福清江阴至惠安高速扩容二期工程、G228秀屿平海至北岸山亭段、G228秀屿东庄至城厢东进段等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推进联十一线、纵三线、联二线涵江段、木兰大道三期等在建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 持续推进 市交通运输局、铁办  
68.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支出占总营收的比例。 持续推进 市统计局  
二十一、生活品质 69.就学。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建立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机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满足差别化办学的社会需求。办好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解决好引进高端人才和在莆投资兴业人员子女入学教育问题。 持续推进 市教育局  
二十一、生活品质 70.就医办医。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解决就医难问题。加强高水平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的人才队伍、临床技术以及科研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医疗服务品质保障。探索建立高水平医院与国际医疗保险机构合作机制,为外籍人才在我省就医提供境外医疗保险结算的便利。引进国际先进的医疗服务机构,提供高层次、差别化的医疗服务,满足外籍人才多样化医疗服务的需求。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鼓励外资和社会资本兴办高水平的医疗机构。 持续推进 市卫计委  
71.住房成本。加快建设公租房、人才限价房等,加大分配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新就业职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2.写字楼租金。降低企业租赁写字楼的租金占企业总营收的比重。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市经信委
73.加强法律、金融中介服务。支持引进知名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办事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支持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持续推进

市司法局、

财政局

 
7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75.空气质量指数。提高空气质量。 持续推进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国土局
76.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城市污水量占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二十二、知识产权保护 77.改革精简商标注册程序。规范专利代理审批,提高商标、专利审查效率。 持续推进 市工商局  
78.加强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管。加快建成商标、专利、版权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管系统,开展打击侵权专项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持续推进 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知识产权局、文广局、公安局、市法院 
79.增加调解、仲裁等非讼纠纷解决机构数量。 持续推进 市工商局 市知识产权局
80.提高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程度。 持续推进 市工商局 市知识产权局、文广局
81.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和管理机制,构建集监管、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保障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推动在全省产业集聚区建立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中心,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持续推进 市工商局 市知识产权局、文广局
8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和运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机衔接,依法做好案件的相互移送。加强网络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 持续推进 市法院 市工商局、知识产权局 
二十三、信用环境 83.依托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平台,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归集机制、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工商局、人行  
84.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 持续推进 市工商局、发改委、人行  
二十三、信用环境 85.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工商局、人行  
86.推动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领域红黑名单认定,依法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工商局、人行  
87.探索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的制度。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工商局、法院、人行  
二十四、人才服务 88.完善政策。深入实施人才“壶兰计划”,不断优化人才政策。开展人才“一站式”服务,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努力打造机制活、政策优、生态好的人才高地;紧紧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省内外人才引进交流活动,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莆创新创业。创新职业技术教育机制,加大力度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培养符合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9月底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89.吸引人才。落实两岸人才合作的政策措施,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给予台企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依法放宽对台湾专业性、技术性、学术性等领域人才的资格认定,加快推进两岸“三创基地”等平台建设,着力为台胞解决贷款、社保、医保等方面困难,积极吸引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落实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优惠政策,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落实好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等工作,加快闽台人才交流基地建设,重点在电子信息、闽台高校合作办学等领域合作取得突破。 持续推进 市台办、人社局 市卫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才办、金融办、医保局、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莆田银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十五、产权保护 90.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甄别产权纠纷案件的性质,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持续推进 市法院 市检察院、经信委、公安局
二十六、信息共享 91.信息共享。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实时共享,实行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及应用,避免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加快实现市直各部门之间政务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协助省数字办做好闽政通APP与莆田惠民宝APP对接及推广工作,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让企业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强化数据共享安全保障。到2018年底,使网上可办的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不低于60%;到2019年底,使网上可办的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不低于70%。 12月底 市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 各有关单位
二十七、深化改革创新 92.持续改革创新。聚焦本地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接国际国内先进理念和最佳实践进行改革,疏通制度瓶颈和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持续推进   各有关单位 
二十八、作风建设 93.强化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持续推进   各有关单位 
说明: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均为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抓好本辖区内相关事项落实工作。

  附件2

  莆田市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


  总召集人:李建辉(市委副书记、市长)

  召 集 人:傅冬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陈金枝(市政府副秘书长、调研员)

       王世文(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会议成员:陈再新(市委台办主任)

  魏  然(市委编办副主任)

  方蔚文(市法院副院长) 

  叶祥辉(省港航管理局副局长、主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工作)

  张国臻(市府办副主任、效能办常务副主任)

  庄怀冰(市金融办主任)

  张志宏(市经信委主任)

  沈国顺(市工商局局长)

  黄建涵(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余志生(市财政局局长)

  许建平(市住建局局长)

  陈景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龙贤(市规划局局长)

  黄亮明(市税务局局长)

  陈玉鹏(市商务局局长)

  郑  重(市人社局局长)

  王金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杨兴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瑞火(市统计局局长)

  卓金贤(市教育局局长)

  黄玉明(市卫计委主任)

  李德茂(市司法局局长)

  林秀峰(市环保局局长)

  伊耀武(市人行行长)

  翁小芳(莆田海关关长)

  林志和(国网莆田电力公司总经理)

  陈明洪(市通信管理办副主任)

  陈寿苾(省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总经理)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除办公室外,下设十个专项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一、企业开办与注销组

  由市工商局局长任组长,市工商局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税务局、公安局、人社局、人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牵头推进简化企业获得所有必要的执照、许可证、印章、办税等的办理程序,压缩企业开办时限;优化企业注销程序,缩短注销时间,减少成本等。

  二、办理建设许可和不动产登记组

  由市住建局局长任组长,市住建局分管领导任常务副局长,市委编办(审改办),市住建局、发改委(含物价局)、财政局、国土局、经信委、住建局、环保局、交通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商务局、文广局、安监局、人防办、消防支队、气象局、地震局、通信管理办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流程再造,压缩办理时限;简化不动产登记手续,优化办理流程。

  三、获得电力、用水、用气、网络组

  由市住建局局长任组长,市住建局分管领导任常务副局长,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市经信委、公安局、国土局、交通局、发改委(物价局)分管领导副组长。负责提高企业获得电力、水、气、网络的便利度,简化电力、水、气、网络供应所需办理的手续。

  四、纳税组

  由市税务局局长任组长,由市税务局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市人社局、发改委(物价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工商局、残联分管领导副组长。负责简化税务登记程序,大力推行“互联网+税收服务”,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总税负。

  五、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产权保护组

  由市法院院长任组长,市法院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负责加大对少数投资者保护力度与股东诉讼执行合同中的司法便利度,加大产权保护立度并研究解决破产立案难、审判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

  六、推进市场开放组

  由市发改委主任任组长,市发改委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人行、银监局、行政服务中心、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放宽市场准入和准营限制,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促进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平、便利、公正;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和信息共享等。

  七、获得信贷组

  由市金融办主任任组长,由市金融办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人行、银监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税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提升企业获得信贷的便利性。

  八、跨境贸易组

  由市商务局局长任组长,由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莆田海关,市交通局、税务局、海事局、边防支队、边检站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推进报关单一窗口运用,缩短进出口通关时间,切实降低货物贸易成本。

  九、增强企业落地信心组

  由市经信委主任任组长,市经信委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台办、人才办、市法院、人社局、统计局、住建局、交通局、教育局、卫计委、财政局、金融办、环保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文广局、科技局、公安局、医保局、人行、银监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从企业信心、就业质量、基础设施、生活品质、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服务等要素入手,制定具体措施,增强企业落地信心。

  十、“互联网+政务服务”组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分管副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委编办(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数字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以数据开放共享为主线,着力打破数据资源壁垒,推进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服务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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