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以及《福建省工伤预防经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人社发〔2019〕5号)、《福建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闽人社办〔2023〕182号)、《莆田市开展非煤矿山、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莆人社文〔2024〕1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4年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依申请,确定了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工伤预防培训,人民日报人民网实施工伤预防宣传。按照文件要求,现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
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分别与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民日报人民网签订了工伤预防培训、工伤预防宣传服务项目协议。目前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已完成对矿山、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作,人民日报人民网已完成实施方案内容的宣传。
二、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
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按协议约定,已支付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172650.00元、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0000.00元,合计结算金额为372650.00元。
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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