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24号)及《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莆财农〔2024〕6号),为保障2024年木兰溪仙游段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现下达你县木兰溪仙游段环境整治市级配套资金1020万元,主要用于木兰溪流域仙游段老区村、少数村、贫困村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
请你县要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1〕106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木兰溪仙游段生态环境整治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