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财政局(财金局):
为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清单。各县(区、管委会)要对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清单,结合实际职责认真开展各项政策,按照政策清单条款,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领流程、资金渠道、受理机构等内容依法依规办理,并主动向社会宣传政策清单事项及咨询电话,方便企业群众办理申请。
二、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继续遴选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按规定给予资金扶持。
三、继续推行“政策找人”服务。各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要在稳就业政策落实上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着力由“企业找政策、群众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政策找群众”转变,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地见效。
附件:关于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清单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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