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相关各科室(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闽建办函〔2020〕24号)文件内容,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已纳入国家制定的26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为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立好标准,明确工作目标
(一)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要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调整完善工作。
(二)坚持以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公开尽公开,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二、规范公开,加强平台建设
(一)发挥好网站“主平台”作用,把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全面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二)依托政府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方面服务。
三、完善机制,优化工作流程
(一)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
(二)进一步细化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即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进行、同步签审、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创新解读方式。
(三)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要积极展开解释疑惑,及时发布准确性、权威性的信息,重点加强政策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加强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四、公开透明,加强便民服工作
(一)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线上线下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等办事服务信息集成、简化、优化,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推等工作方式。
(二)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平台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五、强化公开质量保障
严格执行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和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建设法制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附件:1.《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目录》
3.《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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