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主任,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日常工作。
二是制订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农补贴和扶贫领域公开事项进行梳理细化,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等。
三是做到及时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上传标准指引、标准目录和公开情况,进一步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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