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于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沟通协调。
二、梳理公开事项。一是对照自然资源部制订的标准指引,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对不属于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如城乡规划领域目录中的“城市、镇详细规划”等公开事项,相应予以删减。二是依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做好标准指引调整完善工作。新《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实施,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改革,将原来的征地批后公告改为征地批前公告,建立征地报批前的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制度。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对此,我局根据新《土地管理法》重新梳理公开事项,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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