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司法局局长蔡明华统一部署下,区司法局三举措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借力“为民办实事”项目升级基层基础。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列入2020年莆田市秀屿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项目计划总投资61万元,建设区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3+X于一体,实现窗口化办公,满足群众一站式服务需求。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服务供给。在区残联、区退伍军人事务局、区计生协会、区共青团成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站开展咨询、初审、移送等法律援助工作,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四是发布标准目录明确权责职能。公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公共法律服务18个一级事项的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运行服务管理,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升秀屿公共法律服务体验。(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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