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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政策解读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7-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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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莆田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以下简称执行标准)出台背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处罚行为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以及新出台的《福建省种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的处罚行为需要根据违法程度情节与后果规定处罚幅度。执行标准》出台依据: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二、目标任务

杜绝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农业执法部门要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推进依法行政

、主要内容

在省级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基础上,健全我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30部农业领域的法律法规涉及行政处罚的条款,根据违法程度、情节与后果规定设定轻微、一般、严重的不同处罚幅度。

四、主要亮点

对涉及食品安全和种子安全战略的违法行为,如追溯食品未按照规定赋码并销售的、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上传虚假信息的、未经调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批准,从县境外调入动物、动物产品、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假冒授权品种、生产经营假种子、生产经营劣种子、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经营假农药等违法行为,根据违法程度和情节与后果,设定了ABCD等不同的档次,进一步细化规范处罚行为。

五、执行范围

莆田市各级农业综合执法部门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  陈明开  0594-238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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