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各市直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升,根据《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莆民〔2022〕25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莆社管办〔2021〕10 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民办学校(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下同)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对标对表,细化指标观测点,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辖区内民办学校年检工作,通知辖区内在民政局登记的民办学校于2022年5月31日前按《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在线年报工作。同时将年检合格的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教育局社管办备案。
3.4月下旬,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市直民办高中进行年检,请市直各民办学校做好迎检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年检,可参照附件2、3执行。
附件:1.《莆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
2.《莆田市校外培训机构2021年度检查登记表》
3.《莆田市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评定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