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民政府印发《莆田市贯彻落实福建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实施方案》,现将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医疗保障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领域的便民服务工作。近年来,医保部门按照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深入推进我市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解决医保服务领域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我市医保服务水平,为我市参保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出台《莆田市贯彻落实福建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实施方案》。
二、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基本要求
《莆田市贯彻落实福建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实施方案》明确了12条措施25项任务分工,坚持需求导向,聚焦群众就医和医保需求,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服务。坚持便捷高效,推动服务创新与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经办服务扁平化、高效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坚持统一规范,强化管理服务规则和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三、主要内容
《莆田市贯彻落实福建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一)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2022年底前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配备1-2名医保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所有村(社区)工作人员中安排1-2名人员兼任医保协理员。
(二)下放部分医保经办服务业务。2022年底前下放部分医保服务事项由医保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医保协理员办理。
(三)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全国医保经办服务“六统一”及全省医保经办服务“五级十五同”,统一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建设标准服务窗口,实现市、县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四)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不断完善优化驻医院医保服务站管理和服务标准,推进服务就近办理。
(五)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网上办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医保经办服务“掌上办”“网上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
(六)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趟”改革。完善服务“综合柜员制”,持续“减证便民”,推行告知承诺制,不断优化群众参保登记缴费“一站式”联办服务。
(七)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加强部门业务衔接,进一步优化出生、企业开办、职工退休等“一件事”集成套餐线上线下服务。
(八)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简化医保转移接续,推进跨省直接结算,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九)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统一协议管理,对社会办医药机构和公立机构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十)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进电子凭证激活,拓展电子凭证应用。
(十一)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持续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医保基金全过程监管,完善医保智能监管。二是加强部门间相互配合,健全联合监管制度。
(十二)强化医保数据信息支撑。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数据汇聚共享。全面推行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和应用。
四、联系人
郑云龙0594−230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