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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25100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莆农综〔2025〕81号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7-1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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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燕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消除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建议》2025100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法制宣传,规范流转行为”落实情况

一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承包户47.9万户,家庭承包面积65.2万亩,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做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档案资料整理、数字化归档市级验收工作,为土地纠纷化解提供基础性档案资料,让农民群众安心流转土地。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在《莆田晚报》、莆田电视台等媒介宣传确权登记颁证政策,通过悬挂横幅、举办培训班、利用宪法日下乡宣传、分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和纠纷解决途径的知晓度;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期间,全市共培训基层干部和相关技术人员2000多人次,分发宣传单2.4万份,发放确权颁证政策挂图200份。

二是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推广使用全国统一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指导流转双方合同签订,将防止耕地撂荒、严禁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合同期满无法交还原有土地的违约责任等条款纳入流转合同内容,防范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土地流转秩序督促各地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并将368份合同信息录入到全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系统平台。同时,加强网上监管,及时处置整改农村土地流转预警问题28条,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

二、关于“加强部门联动,构建解纷合力”落实情况

为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促进平安乡村建设,将县区司法部门领导作为调解仲裁委员会委员,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构建解决纠纷合力,提升纠纷调解仲裁能力。截至目前,全市5个涉农县区均成立了县级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46涉农乡镇设立了调解委员会,705个村组设立了村级调解小组(或指定专职调解员),全市共配备乡镇调解员269人,村级调解员1614人,通过不断地完善体系,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关于“加强流转监管,健全追责机制”落实情况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监管,推动《福建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落地,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单次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面积200亩以上审批制度,规范审核审查流程,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同时,督促各地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录入信息系统平台,及时处置风险预警提示,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部门间协同共管的合力,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加大查处破坏土地资源、改变农地农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土地流转权益。联合市财政局组织排查并整改公职人员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问题18458个,确保农村土地确权信息准确,为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处置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关于“加强流转服务,确保流转顺利”落实情况:

继续推进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积极引导承包农户采取出租、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向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盘活闲置土地资源,着力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县区、乡镇、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对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程序、合同签订进行指导,提供政策咨询、免费合同鉴证、纠纷调解等服务;联合市振兴乡村集团壶兰乡村建设全市统一的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土地流转乡村备案制,通过线上线下及时收集、发布流转信息,为农民群众流转土地提供便捷途径,促进土地资源有序流转和优化配置。

虽然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县区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与农民期望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提案的建议意见,持续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消除土地流转问题的新模式,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领导署名:陈建伟

人:龚家强

联系电话:2282172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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