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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19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莆城管函〔2023〕18号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07-3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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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A类

民建莆田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优化提升的建议》(2023196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为全面提升我市老旧小区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我局职能范围,扎实推进该项工作。

  一、加快推动老旧住宅小区的准物业管理

  探索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灵活多样的物业管理模式,提高老旧小区居民居住质量。要求各县(区、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积极指导老旧小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制管理、原建房单位(售房单位)自行管理、社区组织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多种方式进行。其中:对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居民生活水平比较高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对基础设施不健全、低收入人群集中的住宅小区,以小区卫生清洁和治安秩序为基本服务内容,推行以社区服务为管理主体,低收费的基本物业服务;对规模较小及分布零散的住宅小区,并入相邻小区,实施一家管理,差异服务。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集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二、多渠道筹措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

  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采取“业主交一些、经营赚一些”的方式,由属地街道居委会牵头组织筹措,教育引导业主及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鼓励在征得业主同意,相关帐目公开的前提下,利用小区内空闲的物业管理用房、场地等闲置资源开展以便民服务为主旨的合法经营活动,所获收益全部用于弥补物业服务经费的不足。

  领导署名:张建山

  联   系 人:陈智谦

  联系电话:0594-2653369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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