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司函〔2023〕5号
答复类别:A类
市妇联:
《关于加强我市沿海地区妇女权益保障的建议》(2023099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妇女权益保障宣传结合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普法宣传工作,作为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工作之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出台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反家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内容之一。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多形式深入基层,特别是沿海地区,结合“3·8”妇女维权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学雷锋活动月、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等不同普法对象,集中开展了婚姻家庭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022年度共接受婚姻家庭相关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婚姻家庭、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联合市妇联举办2023年全省村(社区)妇联“法律明白人”暨“蒲公英”巾帼普法志愿者普法宣讲示范活动(莆田站),各村(社区)妇联主席、执委等100余人参加。为今后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和广大基层群众,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贡献巾帼力量。关心关爱女性社矫对象,在荔城区拱辰街道举办民法典专场宣讲活动,增强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北岸党工委多部门联合在山亭镇利山社区开展“建设法治莆田 巾帼行动”普法宣传活动。运用“法润莆阳”微信公众号及《大家说法》电视普法栏目等形式,通过以案释法、专家访谈、学习分享等形式,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中与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的“报、网、端、微、屏”立体普法宣传,助力造足造浓全社会尊重关爱女性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合法权益。一是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切实发挥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功能,加强便民窗口规范化便民服务,推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流动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将涉及婚姻家庭等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重点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婚姻家庭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发挥律师服务职能。组织党员律师给低保贫困户送温暖。发放女律师与基层妇联结对联系卡,指导帮助基层妇联开展法律宣传、咨询等工作,更好地满足基层妇联和妇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女律师与基层妇联之间的优势互补充、资源优化、互助共赢。组织女律师挂钩联系妇联信访,进一步提高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全市各公证处开办了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离异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公证等项目,受到了青少年学生及家长的好评。
(三)参与推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积极配合参与《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莆田市莆仙戏曲传承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和《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受改革成果等角度,提出相关意见建议,部分被吸收采纳,有效服务妇女儿童。
二、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一)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以全面实施“八五”普法为主线,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工作、媒体公益普法等工作落实,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循序渐进地完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鼓励社会各界群策群力、积极参与,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
(二)加大宣传,提升意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律师等力量,发挥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围绕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主题报告、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线上线下齐发力,做好各项妇女关爱帮扶工作。
衷心感谢贵局对市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领导署名:
联 系 人:岳婷婷
联系电话:2685234,15******375
莆田市司法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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