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莆田市休闲农业发展的建议》(2022011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注重资源整合,加强组织协调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乡村旅游发展迅速,在全域旅游专项行动的带动下,乡村旅游项目建设也兴起热潮,乡村旅游产品不断丰富。仙游西苑凤山村、书峰百松村,荔城西天尾后黄村、象峰村,城厢常太岭下村、马院村,涵江白沙坪盘村、江口东大村,秀屿区汀港村、港南村等旅游配套设施逐步完善,接待能力显著提升。同时,注重培育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典型,创新管理模式。如:白沙镇香积国香草庄园主营有机蔬菜、香草植物的种植及观光农业,是福建省首家以香草为主题的复合式休闲农庄,被评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省级乡村旅游四星级经营接待单位称号;白大洋乡笛韵森林人家利用红色文化和生态资源建成集餐饮、住宿、会务、旅游、娱乐为一体的休闲山庄;后海垦区利用福建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和“水乡渔村”的资源优势,形成独具特色的渔村旅游景观。涵江区坪盘村依托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建立“集体+农户+公司”的旅游发展经营模式,取得省级乡村旅游三星级接待单位,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称号;荔城区后黄村和莆田康辉旅行社结合形成联合体共同开发后黄村乡村旅游。
当前,乡村旅游资源类型多样, 各地都有绿水青山、田园景象、乡土文化、农耕文明、农家餐饮、传统手工艺等资源, 具有相似性的特点。今后,我市乡村旅游将充分借鉴江西婺源、浙江省乌镇等国内一些最具典型性、代表性的乡村旅游案例,在推进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中, 坚持抓特色、抓重点, 客观评估乡村旅游资源层次, 不盲目求全求大, 在创意设计中注重保持旅游资源的原始与真实性、展示美学特征。如:民居修复、文物维护、民宿、餐饮等方面处处体现乡村特点,外观保持民房原始质朴, 屋前有菜园可随手采摘;农产品保持原汁原味、新鲜果蔬、山珍海味和地方特色;餐饮选用乡村传统食材, 保证食品安全、无污染等,增强游客的满意度,促进全市乡村旅游又好又快发展。
二、关于注重规划引领,做优特色产业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乡村旅游各类资源特色,支持乡村旅游村非遗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积极打造滨海休闲、温泉度假、康体养生、红色文化、非遗体验、研学旅游、乡村民宿等新业态,大力培育田园综合型、景区依托型、乐享生态型、民俗文化型、科普研学型、双创产业型、红色旅游型、康养度假型、水乡渔村型、运动休闲型等特色化、多样化、差异化乡村旅游产品,仙游西苑仙水洋、济川村风景区,荔城区象峰村西隐亭,城厢常太马院人家,涵江秋水谷,秀屿后海渔村等一批乡村旅游点先后被评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仙游榜头镇被评为省级乡村旅游“十佳休闲集镇”,荔城区西天尾镇后黄村、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被评为省级乡村旅游“二十佳特色村”。荔城区西天尾镇后黄南洋风情村旅游创客基地、仙游县书峰乡百松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涵江区江口镇东大村蒜溪创客示范基地被评为省级乡村旅游创客基地。“花果莆田—四季采摘”成为了莆田乡村旅游的一大亮点,书峰枇杷节、华亭杨梅节、度尾文旦柚节、钟山甜柿节等一系列活动,有力地推动我市乡村旅游朝着规模化、常态化、产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大力支持乡村旅游用地、用林,2019年5月6日,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莆田市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支持,将旅游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允许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2022年8月5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明确个别以旅游发展为主的建制村,可适当放宽,但建设用地总规模应在县域内统筹。在新的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中,将突出规划重点,优化乡村旅游、公共服务等空间布局,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投放到那些具备自然、历史人文资源富集的村,支持发展自然生态、民俗文化、科普研学、红色旅游、康养度假运动休闲等乡村旅游。同时,在乡村旅游规划编制过程中,防止避免偏向现代城市景观模式,忽视“乡土文化、乡愁符号”的保护与传承;要注重整合各类资源,如:革命红色遗址、地域非遗、莆田四大名果等,挖掘风土人情特点,将乡村旅游资源的乡土味发挥到极致,要求乡村旅游规划充分征求农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林业、文旅等部门的意见,确保乡村旅游规划的差异性、落地性和可操作性。
三、关于注重品牌效应,实现专业化经营的建议
当前, 我市乡村旅游开发总体不够平衡,还存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旅游产品和旅游业态创意水平不高、乡村旅游人才缺乏、乡村旅游景点缺少专业团队运营等问题。 为支持旅游业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投入保障机制, 创新投融资机制, 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乡村旅游开发要紧紧依靠国家政策支持, 设法增加各项投入, 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良好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乡村旅游必将迎来快速发展,我们着力培育农民经营主体,增加和提升乡村旅游供给,引导培育特色民宿、乡村自驾游和房车露营地、乡村特色街区、亲子研学基地、主题果园、非遗传承课堂等新业态,以满足游客日益旺盛的个性化、多样化乡村旅游需求。
当前,我市乡村旅游正在不断推进旅游产品建设,乡村旅游业态逐步丰富,已成功创成国家A级旅游景区9个(3A级4个,2A级5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福建省金牌旅游村9个,吸引了广大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今年,我局围绕红色之旅、生态之旅、文化之旅、乡村之旅等内容,积极培育创建乡村旅游品牌,其中:推荐荔城区后黄村申报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推荐仙游县游洋镇兴山村、秀屿区平海镇平海社区、湄洲镇莲池村、涵江区江口镇东大村、仙游县鲤南镇象林村申报2022年福建省“金牌旅游村”。充分利用妈祖文物、海丝文物、革命文物、非遗传承基地和生产性保护基地等,推出妈祖信俗、红色文化、自然生态等旅游精品线路,筹划举办枇杷、荔枝、龙眼、文旦柚采摘文化节等。同时,以乡村旅游标准化为抓手,持续完善旅游厕所、乡村文旅服务中心等旅游服务体系,推动妈祖文化、传统老字号、非遗工艺、农土特产、工艺美术开发文化创意产品进景区,不断提升产业效能和附加值,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工作,根据上级安排选送乡村旅游村干部参加省、国家组织的乡村旅游业务培训班,市里适时举办乡村旅游专题培训班,组织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乡村旅游管理人、乡村旅游讲解员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帮助乡村旅游村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提高乡村旅游管理服务能力。同时,推进乡村旅游精细化服务,指导各乡村旅游村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建立乡村旅游市场主体信用“红黑榜”,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乡村旅游管理氛围,不断优化净化乡村旅游管理秩序。
领导署名:苏玉庆
联 系 人:陈美弟
联系电话:2602250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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