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化解基层纠纷的建议》(2022173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概况
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为目标,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社会矛盾预警预防、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调解工作格局。目前,全区设立调解组织172个,其中镇调委会7个、村居调委会148个、行专业性调委会11个、区域性调委会4个、派驻调解室2个。每镇每月排查的邻里矛盾纠纷都录入网格平台,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和法律工作者、村民代表等社会各界力量,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能力,实现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工作规范有序,职责分工明确,形成多种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到“身边事不出网格、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纠纷不上交”,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集体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个人极端恶性案件,筑牢全区社会安定稳定防线。
二、面临问题
(一)对接机制不够健全,未能调动镇村主动性。矛盾纠纷对接介入机制需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信息的获取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很多纠纷难以及时对接介入,只能“被动调解”,加上群众对人民调解的知晓率不高、信任度不够,主动通过人民调解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例还不高.
(二)排查调处缺乏联动,未形成化解纠纷合力。矛盾化解合力有待加强,单位部门和基层组织发挥其解决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有限,使一些矛盾纠纷变成信访案件。在机制上,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之间互动不足,在技术上,尚未形成矛盾纠纷治理智能化。
(三)预警信息不够灵敏,还存在一定滞后情况。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分析、预警意识还不够超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容易导致错过最佳的化解“窗口期”,影响基层安定稳定。
三、对策建议
(一)突出重点稳控,完善排查机制
1.坚持日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坚持做到乡镇一周一排查,区里半月一排查,一月一分析的日常性排查,做到发现在先、预防在早、处置要快,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2.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对全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进行全方位的排查,重点围绕时间跨度大、历史积怨深、隐蔽性强、易激化爆发的邻里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因采光、排水、建房(漏水)、卫生、共用通道、灌溉、耕地、物业、动物饲养等相邻关系引发的一批突出的邻里纠纷问题。
3.坚持重点时段和特殊时段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加强重点时段和特殊时段矛盾纠纷预测预警,加强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实行一日一排查,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年一汇总。经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坚持责任靠前,完善预防机制
1.坚持源头预防。结合“五个一”维稳工作机制开展调处工作,即“一个矛盾、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并做到“三个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2.坚持普法预防。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一是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二是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四是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五是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活动。六是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加强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结合起来,把普法融入日常服务管理之中。七是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他们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3.坚持跟踪预防。应坚持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进行跟踪排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上门做思想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
(三)发挥职能作用,完善调处机制
1.发挥村级调解员的作用。充分发挥村级调解员人熟、地熟的优势,及时化解各类隐患和苗头,做到纠纷早介入、早化解,力争纠纷不出村、不升级;
2.发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的作用。对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责任领导确保做到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到靠前指挥,防止激化,把握最佳时机,适时化解纠纷;
3.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配合,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时、主动地介入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领域问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4.发挥综合调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综合调处机制,对于难以直接调处的纠纷,根据问题的焦点所在、矛盾纠纷的不同性质和所涉及的部门,加以分类归口,在各级社会矛盾纠纷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导、督促下,召开相应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实行联调联办,确保“有纠必调,有调必果”。
(四)强化分析通报,完善督导机制
结合月例会完善月分析制度,即将月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月例会或矛盾纠纷分析排查例会进行通报和分析,切实掌握全区调解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指导各镇、区直有关部门的日常业务开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基层调解机制的关心和重视,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各项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领导署名:李 勇
联 系 人:曾志忠
联系电话:13850270168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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