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莆田市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化解农村邻里土地矛盾纠纷的建议》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完善二轮承包,稳定承包关系
为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将确权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确权工作顺利开展。秀屿区辖7个镇,148个村(居),其中:申请无地可确村(居)9个,实际应开展土地确权村数139个。截至目前,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区共签订土地承包合同129125份,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29125户,耕地承包权确权到户面积159759.71亩。目前,正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资料的数字化扫描扫尾工作,建立档案资料全文数据库,推进确权档案信息化建设,巩固土地确权成果,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二、加大政策引导,规范土地流转
(一)加强政策引导。区政府先后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通知》(莆秀政办〔2013〕109号)、《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管理与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政办〔2018〕87号)、《秀屿区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方案》(莆秀委办发〔2018〕12 号)、《关于印发秀屿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办法(试行)的通知》(莆秀农〔2020〕147 号),坚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深化、细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推动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激发农村经济活力。
(二)促进土地流转。由各村盘点可流转的耕地,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流转土地,通过“邻里中心”与市乡村振兴集团对接,在“壶兰乡村”平台上发布流转信息。市振兴集团引导农民及村集体在“依法、有偿、自愿”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流转,促使闲置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和专业大户流转,壮大产业规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实现土地增值,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解决承包地“抛荒”现象。截止目前,我区共有6个镇14个村在平台发布流转信息,累计发布22条流转信息,流转耕地6074.77亩。
三、强化队伍建设,健全调解体系
一是成立仲裁机构。秀屿区政府成立了以副区长为主任,以15名来自相关部门干部、法律工作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等组成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委员会下设仲裁办公室,挂靠区农业农村局,聘任仲裁员20名。二是保障工作经费。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健全调解体系。要求各镇成立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各村安排专人负责调解。截止目前,全区7个镇已全部成立调解委员会,成立调解小组或指定专人调解的村(居)146个。2020年以来,共调解承包经营权纠纷20件。
四、优化建房审批,维护群众权益
一是健全机制。我区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机制,所有镇均建立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召集人为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统筹组织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村建站、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力量成立协调机制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镇便民服务中心对各村已初审公示的建房申请进行收件登记,组织镇职能部门进行审查,通过后报镇两委会议研究。
二是优化审批。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简化农村建房审批和加强批后服务管理的通知》(莆秀政〔2021〕147号),进一步简化建房审批。各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设立建房审批窗口,村民到村便民服务代办点领取建房一次性告知书。村民材料收集齐全后报送村便民服务代办点收件。村级组织初审、公示及报送至镇便民服务中心收件合并时间不超过22个工作日。镇联审审批合并不超过15个工作日。2022年1-6月,我区共审批宅基地1472宗。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建房审批中,对村民建房申请异议意见较大或相邻权利人存在矛盾纠纷的,按程序启动村、镇两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村委会要在10日内作出调解意见书,当事人对调解意见书不服的,由镇调委会组织包村、司法所等领导干部对矛盾纠纷进行会诊、调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调解决定书。今年以来,已成功调解建房审批纠纷20多件。
四是加强监管。成立农村建房审批和批后管理监督小组(挂靠在区“治违办”),组建4个督导组,定点挂钩各镇,对各镇建房审批和批后监管进行全过程督查,落实工作责任,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区、镇设立并公开农村建房投诉电话,受理群众各类宅基地和建房方面的违法行为投诉。今年以来,区治违督导组对各自挂钩镇累计开展督导106场次。针对部分群众来访、来电反映的建房审批慢问题,区治违办或各督导组均已及时核查督促,部分村建房审批地块争议问题,已督促各镇、村及时调解,调解成功后按文件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志洪
联 系 人:刘金灿
联系电话:13706051323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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