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建议》(第13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问题,并针对该问题提出5条建议,措施有力,切实可行,为我们今后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借鉴参考。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我市通过全力以赴推动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四项收入”增长,不断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2024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8%(比2023年的6.5%高了0.3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3位,比2023年前进5位。
一、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拓宽工资性收入渠道。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对农业农村人才培育的新要求为主线,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创新创业发展能力为核心,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2024年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培训资金450万元,已完成省级资金培训10085人次,占计划任务的118.6%;中央资金培训1215人,占计划任务的202.5%,圆满完成今年培训任务。
二、加快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拓宽经营性收入渠道。按照市委“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要求,推动现代农业绿色生态、高质高效发展。2024年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8个、绿色食品33个、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1个,新征集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1个;加强宣传推介,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庆活动7场次,枇杷节庆活动2场,荔枝节庆活动1场;组织20家(次)企业、34个产品参加省内外4次绿色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激励办法,上线推行“全市一张图”乡村振兴版块应用场景,盘活各类闲置资产资源,发挥乡村文化旅游资源作用,多渠道汇聚完善一村一档,多举措谋划推进一村一策,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四、落实相关助农政策,拓宽转移性收入渠道。一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联合印发《2024年稳定粮油生产十六条措施》、《莆田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稳粮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全年已下发各类涉粮补助7108.41万元,扶持农民生产助力增收。二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2024年共受理农户“一键报贫”申报179户次,经核实,尚未发现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下达脱贫对象续聘公益性岗位和银发脱贫人口劳务服务市级补助资金710.25万元,推动2.02万人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脱贫人口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激励办法,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民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发展特色乡村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对农民增收工作予以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张金龙
联 系 人:陈丽萍
联系电话:2221858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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