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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70号建议的独办意见的函

莆农综〔2025〕49号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4-1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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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望代表:

《关于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13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耕地保护主要涉及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两个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律、规章、规定履行土地、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等用地、占补、审批职责;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地力提升、非粮化、撂荒地复耕等职责,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我们农业农村部门重要职能之一,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同时,也是一项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重要建设内容。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目标,其中,目标“水”方面,通过加强田间灌排设施建设和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实现旱涝保收。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万亩,实际立项1.013万亩,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往年立项项目3.83万亩,占任务数的383%。其中:有效解决水源设施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我市相当规模耕地地处丘陵、山区,特别是沿海地区,常年干旱少雨,农业生产严重缺水。在各个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前期设计时,充分考虑项目区域群众用水需求,结合当地自然条件,设计、建设输水管道、引水坝、机井、泵房、修筑坑塘挡墙、蓄水坑塘等水源设施,如2024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中,修建输水管道4.832公里、引水坝7座、泵站3座、机井1口。通过水资源工程建设,收集雨水、引用水源、涵养水源,变废为宝,有效解决农田“口渴”之苦,提升农田抗灾减灾能力。水源设施建设一直将作为我们农业农村部门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解决农田缺水问题。

二、加强农技指导,提升土壤肥力。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复耕后的立地条件,发挥各级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优势,加强对复种主体的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坚持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原则,从土壤肥力提升,适宜品种选择,加强病虫害防治等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推动复耕复种任务落实到位,努力提高复耕复种主体的生产效益。同时,提高实施商品有机肥,如2024年全市共推广有机肥102.12万亩次,进一步提升土壤肥力。

三、积极引导合理科学布局要因地制宜,引导科学种植结构布局。对于平原、山区等耕作条件较好的地块,优先推广稻-稻-菜、稻—菌、稻—药等轮作高产高效种植模式;对于沿海和部分山区旱地,引导种植旱稻、玉米、甘薯、大豆、花生等耐旱粮油作物,适合条件的还可种植蔬菜等反季节作物。对于季节性“留白”的地块,积极推广种植油菜、绿肥等养地作物,改善土壤结构,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四、强化政策扶持促进种粮。出台《2025年稳定粮油生产十条措施》,持续加大规模种粮和撂荒耕地复耕种粮补助力度。除早稻外,对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规模种植达20亩以上的粮食作物,给予每亩补助300元,并对晚稻和秋冬种马铃薯每亩给予再叠加补助300元。督促各县(区、管委会)出台本级稳粮惠农支持政策,落实好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种粮各项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完善保险政策,落实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保费补助政策,降低农民种粮生产经营风险。

五、建议

田间内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完善灌排沟、农渠等农田水利设施,有效提升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建议您呼吁水利部门加大水库、山塘、大中型灌区、主支干渠等水源建设,解决农田用水“最后一公里”,才能充分发挥农田水利设施效益。

最后,非常感谢代表您对“三农”工作的关注,同时,敬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郑文炉

人:蔡光明

联系电话:0594-2250890 13808561156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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