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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58号建议的答复

莆农综〔2025〕44号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4-0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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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建忠代表:

《关于整治复耕乱象有序推进耕地复耕复种的建议》(第12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法律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耕地保护政策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对受训农户开展耕地保护和撂荒耕地复耕法规和扶持政策宣传,让农民群众真正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

二、全面摸清后备资源。我局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实事求是摸清“家底”,套合生态保护红线、坡度图、土壤污染调查、用地用矿审批等成果,生成垦造和恢复两大类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基础数据库并下发,组织各县(区、管委会)开展实地调查,准确摸清后备资源地块的坡度、交通、灌溉、与周边耕地连片情况、地面物状况等,根据恢复或垦造的难易程度、群众意愿、补偿成本等情况,明确近期和远期可实施资源,经初步摸排我市宜耕后备资源共计27.5592万亩。今后实施耕地垦造的,原则上限定在调查评价成果内;实施耕地恢复的,优先从调查评价成果中选取。

三、强化种植用途管控。牵头制定了《2025年稳定粮油生产十条措施》,各县(区、管委会)也全部制定了本级惠粮政策,继续对经营主体规模种粮和撂荒耕地复耕种粮给予资金扶持,以提高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持续推动粮食面积稳定。要秉持“粮食生产优先”的原则,稳步落实“退经还粮”。特别是针对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形成的林地、园地、草地,需使其有序回归耕地用途,积极开展退林还田、退塘还田、退园还地等工作。坚决杜绝 “一刀切” 的做法,始终以维护大局稳定为重中之重。

四、加强财政资金扶持。2024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财政局已下达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3714万元,各县(区、管委会)要抓好专项资金日常监管,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按时完成耕地保护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已下达撂荒耕地复耕种粮补助资金221.72万元。

五、做好耕地复耕保障。主动与省厅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宜机化改造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建立“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并积极兑现管护资金,坚持建管并重,健全管护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实现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全域化、常态化、长效化。积极探索管护新模式,引入保险金融服务,高效解决农田设施灾毁问题,缓解基层管护资金压力。截至2024年,共计保费 103.13万元,涉及129个项目、34乡镇、268村,覆盖耕地面积18.9万亩。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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