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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18号建议的答复

莆自然资函〔2025〕59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3-2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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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泉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村集体土地入市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1318号)由我单位会同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村集体土地入市政策体系

按照中央及我省的工作部署,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审慎稳妥推进,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经调研遴选,将荔城区上报作为我市入市试点地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强化指导跟踪,与荔城区政府组织区发改、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学习研究国家及省厅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莆田市荔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莆田市荔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莆田市荔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制度,明确入市范围、程序、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保障,确保土地入市交易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二、加强村集体土地入市平台建设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及我市相关报刊上发布,意向竞卖人可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报名并参与竞价。

三、优化村集体土地入市收益分配机制

荔城区作为我市唯一被自然资源部列入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为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管理,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出台了《莆田市荔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该《意见》分“总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加强监管与指导、监督责任和附则”六个部分内容,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进行全面规范,目标任务是通过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收益分配行为,防止侵占和挪用。群众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享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红利。

四、加强村集体土地入市后的产业培育与扶持

为加强村集体土地入市后的产业培育与扶持,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行动,我市出台《莆田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制定10条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同时制定《莆田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办法(试行)》。上线推行“全市一张图”乡村振兴版块应用场景,通过经营性收入、五大振兴成效评价、村庄分类、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四个参数为全市972个村(社区)赋标,全面排查摸底村内旧房屋、滩涂、山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等集体资产资源和各类人才,做实“三表一库”,多渠道汇聚完善推进“一村一档、一村一策”,精准画像。纵向延长产业链条,横向拓展乡村产业形态,在“一村一档”的基础上,聚焦盘活资源挖掘潜力,认真谋划乡村产业发展,推进“一村一策”,目前全市梳理出村级产业发展清单5331个。

五、加强村集体土地入市过程中的风险防控

我局将与相关部门共同借鉴研究,逐步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制度、政策和措施保障,深入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方式、入市流程、入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入市项目用地保障制度、入市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等工作内容,强化风险防范,在不突破耕地保护红线,维护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领导署名:郑平文

人:郭金辉

联系电话:13905946826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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