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商请调整莆田擢英中学学费收费标准的函》(莆教函〔2024〕64号)已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规定和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结论,经研究,现就莆田擢英中学学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莆田擢英中学初中学费收费标准14000元/生•学年,高中学费收费标准17000元/生•学年。
二、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24年秋季新招录的学生按照新标准执行,老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毕业。其他事项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执行。
三、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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