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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莆田哲理中学学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

莆发改〔2024〕268号
来源: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4-08-1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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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商请调整莆田哲理中学学费收费标准的函》(莆教函〔2024〕63号)已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规定和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结论,经研究,现就莆田哲理中学学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莆田哲理中学初中学费收费标准14000元/生•学年,高中学费收费标准17000元/生•学年。 

  二、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24年秋季新招录的学生按照新标准执行,老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毕业。其他事项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执行。 

  三、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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