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