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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发改函〔2020〕43号
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要求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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