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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转发关于重新制定我省医师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莆发改函〔2020〕8号
来源:本委 时间:2020-01-2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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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发改20208

  

市卫健委: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医师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4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要求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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