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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2025年8月份渔业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来源:市海渔局 时间:2025-09-17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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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莆海渔执〔2025〕37号

李宗洪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李宗洪

 

2025年4月30日这一航次,你所有及经营的渔业船舶闽惠渔01456(核定作业类型为敷网)在乌丘南附近海域携带有框架拖网网具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7月11日

2

莆海渔执罚

〔2025〕39号

林清荣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案

林清荣

 

林清荣所有及经营的渔业船舶闽莆渔02689于2025年6月27日在南日岛西南部(25°14.506′N,119°24.76′E)附近海域航行时,闽莆渔02689船上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三级轮机长。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林清荣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8月1日

3

莆海渔执罚

〔2025〕40号

郑灵志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案

郑灵志

 

郑灵志经营的渔业船舶闽惠渔02097于2025年7月4日在东甲岛东南部(25°13.548′N,119°50.841′E)附近海域航行时,闽惠渔02097船上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助理管轮。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郑灵志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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