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理结果 | 处罚时间 | 备注 |
| 1 | 莆农(农产品)罚 〔2025〕4号 |
黄文丹 | 黄文丹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及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一、没收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所得200.9元; 二、对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处500元的罚款; 三、对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的罚款。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700.9元)。 |
2025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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