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莆海渔执〔2025〕21号 |
王思涛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
王思涛 |
你所经营的渔业船舶闽莆渔05666船(核定作业类型为围网)于2025年4月8日在南日岛东海域(N25°11.213 E119°41.190)航行被查获时,船上有拖网网具1张。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5月15日 |
|
|
2 |
莆海渔执〔2025〕22号 |
王思涛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案 |
王思涛 |
你所经营的渔业船舶闽莆渔05666于2025年4月8日这一航次,船上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助理管轮和助理船副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5月15日 |
|
|
3 |
莆海渔执〔2025〕23号 |
王天明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案 |
王天明 |
2025年4月8日这一航次,你所有及经营的渔业船舶闽莆渔10777,未按照规定配备助理船副,且有5名船员未持有船员证书。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5月15日 |
|
|
4 |
莆海渔执〔2025〕24号 |
王天明利用渔业船舶超载人员案 |
王天明 |
2025年4月8日这一航次,你所有及经营的渔业船舶闽莆渔10777船上船员共有9人,不符合闽莆渔05666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内核定乘员6人的要求,超载3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5500.00)。 |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5月15日 |
|
|
5 |
莆海渔执〔2025〕25号 |
王天明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
王天明 |
2025年4月8日这一航次,你所有及经营的渔业船舶闽莆渔10777,在南日岛(25°11.529N, 119°37.100E)附近海域进行拖网捕捞作业,与闽莆渔10777船捕捞许可证上规定的作业类型(围网)不相符,渔获物总净重477.75千克。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肆佰叁拾叁元贰角伍分(¥31433.25) |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5月15日 |
|
|
6 |
莆海渔执〔2025〕29号 |
陈建兴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
陈建兴 |
你所经营的渔业船舶闽莆渔50858船(核定作业类型为围网)于2025年4月10日在南日岛东海域(N25°10.344′ E120°01.635′)作业时被拍照取证,4月12日执法人员登临检查时你船上前甲板有拖网网具的上下纲,船舷两边也有拖网网具的上下纲,驾驶台后甲板有拖网的网板。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5月15日 |
|
|
7 |
莆海渔执〔2025〕30号 |
陈海波未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
陈海波 |
你所有及经营的渔业船舶闽莆渔50866船(核定作业类型为围网)于2025年4月10日在南日岛东海域(N25°11.025′ E120°03.955′)作业时被拍照取证,4月12日执法人员登临检查时你船上前甲板有拖网网具的上下纲,船舷两边也有拖网网具的上下纲,驾驶台后甲板有拖网的网板。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5月19日 |
|
|
8 |
莆海渔执〔2025〕33号 |
康永华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案 |
康永华 |
你所有及所经营的闽龙渔64099船于2025年4月21日这一航次,船上未配备职务船员二级轮机长,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5月15日 |
|
|
9 |
莆海渔执罚 〔2025〕34号 |
蔡聪从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案 |
蔡聪从 |
蔡聪从所经营的渔业船舶闽狮渔06559于2025年4月30日在乌丘屿西部(25°01.6183′N,119°24.4833′E)附近海域航行时,闽狮渔06559船上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一级船副和二级管轮。 |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蔡聪从作出“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6月18日 |
|
|
10 |
莆海渔执罚 〔2025〕35号 |
黄金标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案 |
黄金标 |
黄金标经营的渔业船舶闽狮渔06959于2025年4月30日在乌丘屿西部(25°00.918′N,119°22.468′E)附近海域航行时,闽狮渔06959船上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一级船长、一级船副、二级管轮。 |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黄金标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6月20日 |
|
|
11 |
莆海渔执〔2025〕38号 |
林拥财林拥财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利用渔业船舶超载人员案 |
林拥财 |
2025年3月10日这一航次,你所有及经营的渔业船舶闽平渔运63666船上,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二级船长、二级船副及二级管轮各1名 |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伍佰元整(¥21500.00) |
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5年6月30日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