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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莆农(农产品)罚〔2025〕2号)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6-1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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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号 当事人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理结果 处罚时间 备注
1 莆农(农产品)罚〔2025〕2号 周昌宜 周昌宜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及不按照农药标签
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在责令其停止并改正上述两种违法行为的同时,作出以下处罚:
一、没收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所得700元;
二、对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处1500元的罚款;
三、对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的罚款。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200元)。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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