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理结果 | 处罚时间 | 备注 |
| 1 | 莆农(肥料)罚〔2025〕1号 | 莆田市秀屿区黄美琴农资店 | 违法销售有效成分或分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结合参照《莆田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序号265之规定 | 一、给予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153元; 三、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153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06元)。 |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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