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为加强我局市政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市政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根据《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市政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城管发(2019)35号)文件的要求,现开展莆田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市政施工小规模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承包库项目,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莆田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市政施工小规模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承包库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选择20家招标代理单位进入招标代理承包库。
2. 项目内容和招标范围
1) 招标内容及规模:市政小规模工程是指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与市政工程建设有关,单项合同估算不足100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 期限为:壹年
3)适用范围:莆田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与市政工程建设有关,单项合同估算不足100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3.参加小额施工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承包库单位按以下材料提供: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3)投标人必须在莆设有分支机构,并取得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为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单位名录库内的企业;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材料报名方式:
招标人自2020年 12 月 8 日起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方式: 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6日上午8:30-11:45,下午15: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注: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可从招标公告开始时间至截止时间),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延寿中街市政桥头(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三楼办公室)
2)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接受检测体温,戴口罩,直接核实投标人身份,递交投文件并签字,同时加入该项目成立的临时微信群,随后该投标人即可回去,等待结果。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9.其它
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场地。所有投标人需单独提供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标活动承诺书及人员信息登记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莆田市,邮编: 351100 ;
电话: 0594-2653369 ;传真: / ;
联系人: 郑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 351100;
电话:0594-2336005 传真: / ;
联系人: 刘小姐 。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