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汛期城区主干道零星积水点整治项目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
2) 工程建设规模:30万元以下 (实际以工程结算为准,不超过3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承担莆田市汛期主干道零星积水点的整治;主要工作内容为防汛抗台、零星积水点的快速处置、年度管线清淤检测管线病害处理等工作;
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5)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是莆田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最新市政施工小规模工程施工承包库内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5)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1年4月12日起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的为准。
6.投标人必须提交书面投标文件,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其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元整),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三天内退还。(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当天将投标保证金以公司基本户转账至招标人提供的账户,逾期将取消中标资格)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 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会议室(四楼)。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1.公告其他说明: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
地址: 莆田市延寿中街市政桥头
邮编: 351100
电话:0594-2769512
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
邮编: 351100
电话: 13599894978
联系人: 林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