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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科技局 时间:2025-11-07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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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科技项目监督工作,提高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质量,根据《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田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2025年度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现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实施。

  附件:莆田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莆田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莆田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科技项目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减轻科研一线负担的要求,提高监督检查效率,根据《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田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度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随机抽查内容

  (一)2025年度系统已验收结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莆田学院(不含附属医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近三年度已验收结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和2024年度已完成委托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验收时间是否符合规定;项目验收材料是否完整;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是否完成;是否存在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与项目不相关的成果冲抵交差;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项目验收结论是否客观;项目验收结果的运用是否按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程序和组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二)2024年度市级立项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核查。比对项目任务书与项目申报书,重点核查项目任务书是否明显修改申报书内容或明显降低申报书提出的技术指标和科研任务。

  (三)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宜。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任务分工和检查方式

  (一)局资源配置与监督科牵头组织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负责随机检查项目和检查专家的抽取,具体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总、整理、反馈、公示和处理等。局各机关各相关业务科室和有关单位应提供有关项目验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宜等材料,并根据监督工作需要派员参加检查工作。

  (二)随机抽查不专门布置,不事先通知,直奔项目,直插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和项目客观真实情况。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核查,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已验收结题项目、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核查采取材料集中审查方式。

  三、随机抽取数量

  (一)省科技厅抽取分配项目6项。2024年度完成的委托验收项目3项;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项。

  (二)市科技局随机抽取项目12项。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系统已验收结题的市级项目1项,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莆田学院(不含附属医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已验收结题的市级项目5项;2024年度市级立项项目6项。

  四、抽取专家

  抽查工作须组成检查组,由市科技局工作人员和3名专家组成,其中财务专家至少1名,检查专家应根据专业需要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五、检查结果运用

  为落实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监督效果,在检查结束后,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结果等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公布,检查结果还需要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

  (二)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三)对发现的违规和违反诚信要求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发生严重科研失信的单位和个人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科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检查工作期间需要注意保密纪律。

  (二)下放科技项目管理权限单位对自主项目要参照检查并备案。

  (三)随机抽查实施时间: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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