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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政策“明白卡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4-2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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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助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脱贫户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单位,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二、补助内容

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带动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就业,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自主创业,支持各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支持集中安置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

三、补助标准

1.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带动脱贫户5户以上)带动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就业,每带动一户补助5000元,每个经营主体(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3.支持各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每吸纳一个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补助5000元。

4.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支持集中安置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以补促建,每个安置区(或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按照“脱贫户申请、村审核并公示、乡(镇)复核并公示、发放补助资金”的流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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