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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农业示范点奖励资金政策“明白纸”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4-23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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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助对象

列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助内容

获得省农业农村厅确认的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三、补助标准

对获得省农业农村厅确认的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四、申报程序

按照“主体申报、县级审核、及时发放”的流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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