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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用水补助资金政策公开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10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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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 《莆田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莆财农[2021]106号)

  2.补助对象:全市脱贫户。

  3.补助内容:对全市脱贫户每年给予用水补助,保障脱贫户用水安全。

  4.补助标准:按照每户每年100元执行。

  5.申报程序:按照“镇村摸底排查、村审核并张榜公示、乡(镇)复核并公示、发放补助资金”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2333223(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4-2294210(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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